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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问”黄浦江死猪事件

时间:2013-03-15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互联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七问黄浦江死猪:为什么死猪肉屡现不止? 
    随着黄浦江死猪事件被媒体报道影响扩散,死猪肉问题亦引起媒体公众和政府部门的强烈关注,人们对死猪肉的担忧和恐慌便集中爆发。这几年,被媒体报道的贩卖死猪肉案件愈发增多,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死猪肉屡现不止?
    死猪量大 养殖户或扔或卖
    中国的生猪养殖环节正常死亡在3%~6%之间甚至更高,每年产生的死猪数量至少有2千多万头,而且这还不包括疫病流行情况下的病死猪。
    我国生猪养殖业仍然以散养户居多,传统上,一旦出现死猪,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养殖户采用的方式有两种:掩埋法与焚烧法。早在2011年,农业部和财政部就出台文件,对年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进行补助,养殖环节病死猪可以获得80元/头的补贴。
    由于处理工作复杂,许多养殖户嫌无害化处理麻烦。高州一养殖户曾向新牧网表示,一般死猪深埋需要2米深的坑,非常费力和费时,多数养殖户也不愿意做。除此之外,焚烧所需的汽油和柴火都需养殖户准备。
    同时,养殖户想要获得死猪补贴也十分困难,养殖场通常都在偏远的地方,"按规定要想获得这80元补贴,首先是致电给动物防疫部门,在动物防疫人员现场监督下将动物尸体焚烧或者深埋。"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新牧网记者采访的时候就一针见血的指出:目前政府并没有建立一套有效的补偿方案,养殖户如果对养殖过程中出现的病死猪直接进行无公害处理,既要花费较大的精力,同时也得到不任何的经济补偿。"然而,像接近上市阶段的肉猪即使在上市前死掉,卖给猪中介也会卖个300元以上,若只是出现了疫病,则卖价更高,甚至能卖到1000多元。"
    法律观念淡薄 贩卖死猪肉不以为然
    2012年12月,山东省平度市法院宣判一起非法加工病死猪肉案,4名被告人不到4年时间加工销售病死猪肉107万斤、涉案金额高达508.6万元,一审分别被判处7~15年有期徒刑。然而,4名被告人被带出法庭送往看守所的时候,他们的亲属都哭了起来,"没想到这也能犯罪,判得那么重。"其中一名被告人的亲属告诉记者,以前卖死猪肉都是公开的,后来国家不让卖了,很多人还是偷着卖,大家都不认为这是犯罪,顶多被查处后没收猪肉或者罚款就了事了,万万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事实上,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此案审判长说,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其中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执法监管不力 收运制贩形成产业链
    观察被媒体报道揭露的贩卖死猪案件,我们可以看到其背后都有相关执法人员"助力".2012年深圳市光明新区"病死猪肉流入市场"案中,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受贿渎职,为不法分子撑起保护伞。
    病死猪销往市场需要通过重重关卡,一是在生产环节,对病死猪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卖到私宰点;二是在加工环节,病死猪肉未经检验检疫,被制作成肉制品;三是在销售环节,再次"逃"过了检疫、工商、质检、卫生、市场管理等关卡,销往各地食品市场。执法监管不到位,也给病死猪以逃生之路。
    事实上,病死猪流转的各个环节都存在漏洞:国家虽然有规定的死猪补贴,但对病死猪的处理缺乏具体有效措施,养殖户每年有大量的病猪、死猪需要处理;各地大量存在地下私宰场,部分地区甚至垄断当地猪肉供应;大小加工场制售腊味等食品谋取暴利;病死猪肉一般价格比正常猪肉便宜很多,有一定市场需求。如此,养殖户出售病死猪→猪中收购→地下私宰场→不法加工场→销售(集贸市场或餐饮企业)这样一个典型的制售病死猪肉产业链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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