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经济、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宋洪远、赵长保 一、什么是饲料安全 所谓饲料安全,通常是指饲料产品(包括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中不含有对饲养动物的健康造成实际危害,而且不会在畜产品中残留、蓄积和转移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因素;饲料产品以及利用饲料产品生产的畜产品,不会危害人体健康或对人类的生存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同其他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相比,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有以下几个特点: 1.隐蔽性。一是由于技术手段的限制,一些饲料物质在投入使用之初,其危害性并不能被充分地认识到。二是对一些物质的毒副作用,利用常规的检测方法不能进行有效鉴别,对其影响程度,在一定时期内得不到研究证明。三是在一般情况下,饲料产品或物质的危害性不能通过观察饲养动物及时发现,因为影响饲料安全的各种因素往往是潜移默化地进入养殖产品,并通过养殖产品转移到人体或环境中,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2.长期性。一方面,饲料产品中的不安全因素是长期存在的,虽然通过加强监督管理和提高安全意识,危害发生的程度和范围会减小,但短时间内不可能完全消除;另一方面,在用饲料饲喂过程中蓄积在养殖动物体内的有毒、有害物质直接污染环境或通过人体蓄积所造成的影响也是长期的。 3.复杂性。饲料产品中不安全因素众多,而且复杂多变。其中,有些是人为因素,有些是非人为因素;有些是偶然因素,有些则是长期累积的结果。在已有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的同时,新的问题还在不断出现。 由饲料产品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所决定,解决饲料安全问题必须标本兼治,解决饲料安全问题必须要有完整的战略思路,同时也要有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二、当前饲料安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近年来全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监督抽查以及各地在饲料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情况看,我国现阶段饲料安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在饲料中添加违禁药品。常用的违禁药品包括激素类、类激素类和安眠镇定类。农业部于1998年发布了《关于严禁非法使用兽药的通知》,随后又陆续发布了一些禁用药品的通知,强调严禁在饲料产品中添加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品种,严禁非法使用兽药。2002年2月,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2002年3月,农业部又发布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这些法规对饲料中的各种禁用药物做了明确规定。可是,少数商家和养殖者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在饲料生产和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给人体健康带来严重后果。 在2002年下半年全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监督抽查检测的样品中,共有258批次被检出了违禁药物和违规添加的药物。在这些不合格样品中,检出安定的占7.2%,检出喹乙醇的占4.3%,检出土霉素的占2.3%,检出金霉素的占1.4%,检出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的占0.5%,检出呋喃唑酮的占0.4%。 2.超范围使用饲料添加剂。1999年,农业部公布了《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105号公告),规定除饲料级氨基酸、饲料级维生素、饲料级微量元素等173种(类)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性饲料添加剂之外,未经新饲料添加剂评审并公告的或未办理进口饲料添加剂登记的,均属于超范围生产、经营和使用的饲料添加剂。但仍有一些企业和个人将未经审定公布的饲料添加剂用于饲料生产,潜在的安全问题不容低估。 3.不按规定使用饲料药物添加剂。饲料药物添加剂是指为预防、治疗动物疾病而掺入载体或稀释剂的兽药的预混物,常用的药物添加剂主要有抗生素和驱虫剂等。2001年7月,农业部发布了《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规定了57种饲料药物添加剂的适用动物、用法与用量、停药期及注意事项等。然而,不少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不严格执行规定,超允许品种添加、超限量添加药物添加剂,不遵守休药期规定,不遵守配伍禁忌等规定,或者将不同品牌的饲料产品混合饲用,致使属于配伍禁忌的几种药物被同时使用。由此导致饲料中的药物成分在养殖产品中积蓄残留,产生耐药性,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并对环境造成污染。 4.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和使用动物性饲料。肉骨粉等动物性饲料虽然从开发利用蛋白资源的角度看,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从安全的角度看,对反刍动物生产却存在较大的隐患。研究表明,从英国开始的“疯牛病”就是由于使用了含有肉骨粉的配合饲料而引发的。由于我国是一个蛋白饲料资源短缺的国家,利用动物副产品制成动物性饲料是补充资源不足的有效途径。但为规避风险,农业部于1992年就发文禁止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或使用动物源性饲料,并于2001年再次专门发文重申这一规定。然而,目前仍有一些养殖场(户)无视国家禁令,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动物性饲料产品,造成一定的“疯牛病”隐患。 5.污染及霉变造成饲料卫生指标超标。现代工农业生产中化学物质的广泛和大量使用,在给社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污染了环境,并给人类带来了危害。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除经由空气、饮水等进入动物体与人体外,也可经由饲料和食品危害动物及人体健康。从我国来看,环境对饲料的污染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工业生产中排放的各种有毒、有害气体、污水、残渣等。二是农业生产中化肥特别是农药的广泛使用。在目前的植物保护中,农药仍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此产生的农药残留及其污染问题是严重的,农药通过对饲料原料的污染进而在饲料和动物体内残留的事件经常发生。除环境因素对饲料的污染以外,饲料在分检、包装、运输、装卸、储存、计量等过程中也会受到各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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