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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禁用药物及替代品

时间:2009-08-08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十一、锥虫胂胺和酒石酸锑钾
        锥虫胂胺是一种杀虫剂。由于砷有剧毒,其制剂不仅可在生物体内形成富集,而且还可以对水域造成污染,因此,它具有较强的毒性,国外已被禁用。规定禁止作为杀虫剂在水产养殖中应用,即禁用于水生食品动物。
        酒石酸锑钾是一种毒性很大的药物。尤其是对心脏毒性大。能导致室性心动过速、早博、甚至发生急性心源性脑缺血综合症;该药还可使肝转氨酶升高,肝肿大,出现黄疸,并发展成中毒性肝炎。
        十二、喹诺酮类
        喹诺酮是近些年来研制开发的化学合成新药,是一种广谱抗菌素。主要应用于人体的疾病治疗,后应用到水产业上。
        今天禁用的环丙沙星为喹诺酮类的第三代产品。
        在NY5071—2002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中规定为禁用渔药,在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为300微克/公斤。
        环丙沙星在水产养殖上主要应用于治疗肠炎病。
        喹诺酮类对人类中枢神经系统的伤害主要表现在头痛、幻听、视觉模糊。对胃肠道的刺激主要表现为腹痛、消化不良。
        该药已被列为禁用渔药。如果养殖池塘鱼类发生肠炎,可以选用大蒜、大蒜素、大黄等作为替代品,还可以选用磺胺嘧啶、新诺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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