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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康震:“十四五”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及2021年工作重点

时间:2021-04-21    点击: 次    来源:农产品质量安全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二) 要持续优化供给

要强化标准引领, 坚持保数量、 保多样、 保质量, 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近年来, 我国加大了农产品认证力度, 绿色、 有机、 地理标志农产品达到 5 万多个, 但占上市农产品总量的比重还比较低。农产品供给多而不优, 大路货同质化严重, 分等分级少, 个性化产品缺。“十四五” 时期, 要围绕高质量保供, 统筹推进两个 “三品一标”, 生产方式上要大力推进品种培优、 品质提升、 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 产品上要大力发展绿色、 有机、 地理标志农产品, 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

(三) 要压紧压实责任

要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 质量工作考核以及延伸绩效考核作用, 压实 “三个责任”, 健全监管制度机制。近年来我国在完善监管制度方面下了很大工夫, 对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抓的比较紧、 压的比较实, 对规模主体也提了很多要求, 但是对个体农户的监管还是薄弱环节。大国小农是我国基本国情农情, 进入新发展阶段, 必须实现主体全覆盖、 监管无死角, 所以要想方设法压实小农户的生产主体责任。“十四五” 时期, 要以修订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为契机, 将小农户、 家庭农场纳入监管范围, 全面推行合格证、 追溯管理和信用监管, 扎牢制度的 “ 笼子”。

(四) 要创新升级手段

运用新理念、 新技术, 实现监管方式手段创新。基层监管人员任务重, 监管手段还比较落后, 生产记录全靠手、 巡查检查全靠走、 隐患排查全靠瞅, 传统人盯人的监管方式已经远不能适应现代农业的生产需求。“十四五” 时期, 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推动生产管理方式转变, 实现主体名录、 生产记录、 质量控制、 执法处置等信息管理 “一张网”、 具体操作 “一手握”。

(五) 要不断增强能力

抓基层、 强基础、 固基本,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系统工作能力和水平。受机构改革影响, 不少县市检测机构被划转, 部分乡镇监管站职能被并到了农业综合服务机构, 基层监管能力和监管任务不匹配的矛盾比较突出, 这些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不管各地机构队伍怎么设置, 监管职责都不能落空, 也不能削弱。“十四五” 时期, 要加强县乡体系队伍建设, 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 实施基层网格化监管, 保证 “ 事有人抓、 活有人干、 责有人负”。

四、 2021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

2021 年是 “十四五” 开局之年, 也是建党 100 周年, 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2021 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有以下7 个方面。

(一)启动“治违禁促提升”行动计划

当前禁用药物使用等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 “ 一枚蛋”(禽蛋)、“一只鸡”(乌鸡)、“两棵菜”(芹菜、   豇豆)、“三条鱼”(加州鲈、 乌鳢、 大黄鱼), 这是质量安全领域的 “老大难” 问题。农业农村部下定决心, 将采取 “一个问题品种、 一张整治清单、 一套攻坚方案、 一批管控措施” 的 “四个一” 治理模式逐个去攻克。各地要积极行动起来, 对照农业农村部确定的整治重点, 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整治方案。对辖区内的生产主体、 主产品种、 用药种类、 农资店铺等, 迅速建立台账, 包片包户、 责任到人。同时, 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增强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 严格落实安全用药间隔期休药期制度。这轮机构改革后, 部分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综合执法的衔接还不够顺畅, 要研究理顺机制, 强化执法办案。借鉴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经验, 抓紧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行刑衔接办法, 建立农业农村部门与公检法的紧密协作联动机制。各地监管检测机构要与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紧密协作, 强化检打联动, 严打违法违规行为。

(二) 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坚持下先手棋、 打主动仗, 发挥好风险监测、 风险评估作用。农业农村部将采取信息化手段, 加强监测资源统筹、 信息共享,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直报和统计分析制度, 2021 年首先把部省两级监测数据统起来。风险评估要奔着问题去、 盯着隐患走, 摸清风险来源,“一品一策” 提出管控措施。各地要想方设法扩大监测范围, 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每千人 1.5 批次。进一步强化应急机制, 提升应对能力, 对出现的突发问题和负面舆情, 第一时间核查处理, 决不能贻误战机, 要及时报告、 相互通气、 及时主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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