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5 点击: 次 来源:新牧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6月19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广东省交办第十四批举报件179件,其中重复投诉案件22件,实际交办案件157件(含中央环保督察组确定的重点案件16件)。 截至6月19日,广东省、市网站专栏已发布案件受理信息1920件:广州(543件)、深圳(208件)、珠海(24件)、汕头(44件)、佛山(79件)、韶关(15件)、河源(33件)、梅州(107件)、惠州(115件)、汕尾(30件)、东莞(150件)、中山(33件)、江门(75件)、阳江(44件)、湛江(86件)、茂名(92件)、肇庆(79件)、清远(50件)、潮州(32件)、揭阳(50件)、云浮(27件)、省环保厅(4件)。案件具体信息内容详见网站专栏。 对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公布的1920案件信息,检索“猪场”关键词,发现有144件举报件。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广东交办十四批信访举报件中,猪场污染处理案件的典型特点总结如下: 一、位于禁养区内 阳江拆除禁养区内14家非法禽畜养殖场 阳西县组织农业、水务、环保、国土、公安相关部门到程村镇新湖水库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拆除新湖水库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14家非法养殖场及养殖场周边围养设施。据了解,程村镇新湖水库于2011年被列为畜禽养殖禁养区,此次整治的违法养殖场散布于水库周边,破坏了河道周边生态环境。下一步,阳西县将加大对辖区水库乱象的巡查整治力度,及时打击和制止污染水环境违法行为,保护好阳西江河湖库生态环境。 二、粪污直排被清理 梅州污染水源,立案查处 广东省梅州蕉岭县蕉城镇叟乐村群众向中央督察组举报反映,从去年10月起,该村有养猪户把猪的粪便、尿液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排进一条小河,建议梅州市环保局直接处理。 根据群众的反映,梅州市环保局于6月9日会同蕉岭县环保、畜牧、住建和蕉城镇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叟乐村四甲片位于禁养区,有4家养猪场,环保处理设施均不完善,养猪存栏共约500头,从去年10月起将村中小溪截流,把养猪废水、粪便直排进去,该小溪最终流入石窟河,对水源造成污染。 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调查组要求蕉岭县相关部门进一步作深入调查,对养猪场存在的违法行为迅速立案查处,并严格按照禁养区的管理要求依法整治到位。 江门新会区查处畜禽粪污直排河流 近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新会区睦洲镇存在养猪场直排猪粪水到河道举报件,新会区睦洲镇当天即组织人员对该镇养猪场进行排查,确认镇内有3家养猪场直排猪粪水入河流,分别是蔡朝能养猪场、苏作越养猪场和陆启强养猪场,执法人员当即对上述3家养猪场进行关闭及拆除处理,目前已完成拆除。 据悉,以上3家养猪场,执法部门在今年5月22日就以涉嫌环境污染违法行为通过派出所传召养殖场主进行询问笔录,并要求其自行清理。在6月7日前,3家养猪场已全部清空,但未拆除建筑物。当地政府表示,接下来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让违规养殖场没有生存的土壤。 三、环保设施不合格 梅州梅县径尾水库养猪场承诺拆除 针对第六批转办案件中关于梅县区石扇镇西南村群众反映的“径尾水库被出租给私人养猪、养鱼,水库被污染,村里的河也被污染”的情况,梅州市有关部门立即到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径尾水库位于石扇镇西南村,现由邓联文承租用于养殖生产。水库周边有2家养猪场,分别是秦丰和猪场、邓联文猪场。秦丰和猪场地处梅江区城北镇塔下村,占地面积约15000平方米,存栏母猪45头、肉猪约300头。邓联文猪场地处石扇镇西南村,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存栏量100多头。两个猪场均有污染处理设施。 接到群众反映问题后,石扇镇对邓联文猪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邓联文已签订承诺书,承诺在6月30日前退出生猪养殖并拆除猪舍。关于秦丰和猪场问题,市环保局已转交梅江区政府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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