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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兽药为何屡禁不止?

时间:2020-10-30    点击: 次    来源:大众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近日,关于“济南多家餐馆检出禁用兽药”的新闻持续发酵,相关话题登上了微博济南热搜榜,目前,监管部门正在调查上游供货链情况。
  10月23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持续跟进,分别采访了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饲料兽药处工作人员和省兽药质量检验所研究员,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入了解我国食品中兽药管理使用规定、食品检测环节和生产端使用禁用兽药饲养等情况。
  检测机构:兽药检测环节严格把关,“瘦肉精”超标不足1%10月14日,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了《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第五期)》,本次监督抽检抽取品类共涉及48个品种487批次,其中有15批次不合格,5家餐饮企业食品检出禁用兽药。
  这份检测报告究竟是如何检测的,经过了哪些检测流程?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国食品产品线技术支持主管武风娟作了解答。
  “根据政府监管部门分派的任务要求,我们会制定具体的检测方案。”武风娟介绍,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要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制定每一个产品类别的测试方案和抽样方案。抽样人员要严格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具体方案做好现场抽样工作。抽样结束后,要将样品带回实验室进行测试,首先要进行样品确认,然后进入录入实验室检测系统,做好样品唯一性标识。之后,才进入检测环节,等待检测结果,编制报告,完成审核后,最终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
  武风娟告诉记者,按照国家规定,抽样人员采完样品后,必须要在7个工作日之内送达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在收到样品后,要在20个工作日之内出具检测报告。
  “对于检测机构来说,对禁用兽药的检测,只要检出值超出了方法检出线或定量线,我们就判定这个产品是不合格的。”武风娟透露,在对食品做兽药检测时,常见的不合格食品主要有生鸡肉、水产品、鸡蛋、牛奶等,全年所有产品的不合格率大概占到了2%左右。在做2019年全年检测数据分析时,武风娟还发现,目前猪肉检出“瘦肉精”超标情况已经降到了不足1%,“相对来说,我们现在绝大多数的食品都是非常安全的。”
  武风娟提到,“2020年4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这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关于兽药残留的标准,之前都是通过公告的形式约束兽药用量。”
  记者了解到,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了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此次发布的标准涵盖兽药品种和限量数量大幅增加,如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267种(类)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中的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食品动物及组织。这标志着我国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同时也表明了我国进一步控制农兽药合理使用的决心。
  专家呼吁:消费者应理性看待兽药使用,不必过于恐慌“兽药和人药一样,是为了保护动物的身体健康,所必须使用生产的药品。”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饲料兽药处副处长赵洪山首先解释了“禁用兽药”和“兽药残留”两个概念,“关于禁用兽药,是指所有食品动物或特定动物不得作任何用途使用的,在所有可食组织中不得检出的药物。关于兽药残留,则是指食品动物用药后,动物产品的任何可食用部分中所有与药物有关的物质的残留,包括药物原形或和其代谢产物。”
  赵洪山指出,兽药对于保障畜禽健康、保障畜产品产量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公众应该正确看待兽药的使用。
  记者了解到,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激素类药品和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为进一步规范养殖用药行为,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文,公布了最新的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原农业部公告第193号、235号、560号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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