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岁月交替,2016年已伴随着历史的画卷翻过,2017年正紧跟着时代的车轮走来。元旦前后,总书记先后两次对食品安全作出重要指示,这不仅体现了国家领导人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是多么看重,也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信心与决心。 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12月21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研究“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165项重大工程项目进展和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等工作。在听取食药总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后,总书记强调:“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关系全国13亿多人”舌尖上的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严字当头,严谨标准、严格监管、严厉处罚、严肃问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统一性、权威性。要从满足普遍需求出发,促进餐饮业提高安全质量。” 新华社北京2017年1月3日电,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日前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民以食为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关系我国13亿多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抓得紧而又紧。这些年,党和政府下了很大气力抓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老百姓仍然有很多期待,必须再接再厉,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统一性和专业性,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要加强食品安全依法治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职业化检查员队伍,提高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加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工作,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对比总书记前后两次指示,新年后这一次的内容更为丰富,要求更为具体,可以说,是新年前指示的加强版。由于也是刚刚看到新闻稿,只能“胡子眉毛一起抓”,先堆积一些背景资料,方便大家更好地学习领会。 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一)关于食安委 2010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国发〔2010〕6号)决定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食安委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设立的,其主要职责是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目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食安委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有15个部门参加,具体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以下简称食药总局)承担。食药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二)全体会议内容 2013年9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张高丽主持召开国务院食安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5年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张高丽主持召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并讲话。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李克强总理对食品安全的批示要求,全面总结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研究部署了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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