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产品安全 > 安全生产 > 文章

环保高压下减少养殖污染的出路何在?

时间:2016-11-14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了保护环境,一定要改变规模化猪场的“自我封闭”的方向,从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出发,运用生物工程技术对猪粪尿进行综合处理与利用,形成物质的良性循环模式,促进农牧业全面发展。
  近一段时间,许多养猪同胞都不约而同的提到了如何高效处理猪粪尿的话题,环保的高压政策的确把养猪人压得有点“喘不过气”,也可以说,迫于环保压力,猪粪尿处理的问题成了养猪场继续发展下去的“刹车把柄”。而要松开这“把柄”,就必须按养殖业发展的“交通规则”行车,也就是按《环保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办事。
  政府环保责任的红线万万碰不得
  大气、水、土壤污染问题依然突出,环境执法监管亟待加强。环境保护法修订实施后,法律规定的排污许可、环境监测、区域联防联控、生态红线划定、生态补偿等方面的配套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尚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亟需衔接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就环保问题如此表示。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沈跃跃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同时,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各级政府要依法对环境质量负总责,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政府环保责任的红线。
  成效也不小,但问题仍很严重
  就在11月3日上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分组审议中,多位委员认为,环保绿色发展应该摆在今后发展的首要地位,应树立绿色发展、生态发展的观念。要让环保和环境建设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要让绿色发展成为发展的机会而不要成为成本。同时,要注重科技在环保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其不可替代的效果。
  “环保现在可能主要的问题是‘中梗阻’,或者叫‘最后一公里’,就是怎么让环境保护变成经济上可行的方案,这样才有利于深度的治理。”杨卫委员尤其强调科学研究包括基础研究对环境保护的重要作用。他呼吁,把我们比较强势的学科,比如化学的一部分,转到环境研究上来,能够真正在环境方面作出贡献。“当然基础研究不可能立竿见影,时间还是挺长的。但是环境污染的治理本身就是一个很长的过程。美国洛杉矶地区的雾霾治理用了60多年,伦敦的治理用了40多年。所以,科学研究在深层次环境治理中还大有作为。”
  那么,减少猪粪尿污染的出路何在?
  1、从生产流程控制猪场的环境污染
  与传统方式相比,规模化饲养能大大提高生长速度和饲料转换率,从而有利于降低猪场的饲养成本,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然而集约化养猪场却存在着诸多环境方面的隐患。它们每天要向外部环境排放大量粪尿等污染物,已渐渐地成为重要的非工业污染源。据测算,1头90公斤左右的商品猪日排粪量约2.2公斤,尿量2.9公斤,污水20~30公斤(约含0.6~1.0公斤的总固体)。这些粪尿污水若得不到及时处理,任其随意排放就会污染周围环境,特别是猪场附近的土壤生态系统。
  2、从规划设计角度减少环境污染
  过去许多集约化猪场过多考虑运输、销售等生产成本而忽视其对环境的潜在威胁,往往将场址选择在大中城市的城郊或靠近公路、河流水库等环境敏感的区域,以致产生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现在不得不重新面临搬迁。因此建场时一定要把猪场的环境污染问题作为优先考虑的对象,将排污及配套设施规划在内,充分考虑周围环境对粪污的容纳能力。在场址的选择上,应尽量选择在偏远地区、土地充裕、地势高燥、背风、向阳、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水顺畅、治理污染方便的地方建场;同时最好能与当地的立体农业相互促进,变废为宝,达到生态农业综合、持续、稳定地增长。
  3、从营养角度减少环境污染
  饲料安全是畜产品安全的前提和保障,在有条件的养猪场内最好采用膨化和颗粒加工技术,破坏或抑制饲料中的抗营养因子及有害物质和微生物,以改善饲料卫生,提高养分的饲料转化率,减少粪尿排泄量。如果加工工艺控制不当,饲料添加的各种化学物质在粉碎、输送、混合、制粒、膨化等过程中会发生降解反应和氧化还原反应而生成一些有毒有害物质,对饲料及环境极易造成二次污染。
  因此,我们必须非常注意各类添加剂在猪饲料中的合理应用。在猪日粮中近2/3的磷是以植酸磷和磷酸盐的形式存在的。由于猪体内缺乏能有效利用植酸磷的各种酶,所以在加工时必须大量添加无机磷以满足猪的生长所需。如果在饲料中添加植酸酶就可以将植酸磷水解为游离的正磷酸和肌醇而被吸收,从而提高磷的利用率,间接缓解磷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

上一篇:193个国家承诺加强管制抗生素 剑指养殖业!

下一篇:浅谈肉鸡产品中药物残留问题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403号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电话:0319—316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