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余吨走私冻肉销往全国窜上百姓餐桌!新华网的报道为食品安全又一次敲响了警钟。这些“70后”猪蹄、“80后”鸡翅,有的比一些年轻人年纪还大的“僵尸肉”(泛指冰冻多年销往市场的冻肉产品等)通过走私入境,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宵夜摊、餐厅。这些肉有的来自疫区,有的严重过期,用化学药剂加工调味品后居然摇身一变成为“卖相”极佳的“美味佳肴”,威胁着百姓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人们不禁要问:“僵尸肉”将了谁的军? 首先,它将了监管部门的军。 “僵尸肉”并非是个“新鲜事物”。早在2012年6月,广西防城港就查获过境外走私冻品。2013年5月,南宁市警方曾在一窝点缴获20多吨假冒伪劣凤爪成品及鸡爪、牛百叶、牛黄喉等走私原材料。其中一些原材料包装袋上印制的包装日期也为三四十年前,“资历”最老的鸡爪,包装日期显示封存于1967年,当时被称为“木乃伊鸡爪”。2014年9月,江门海关查获涉嫌走私进口的冻鸡爪一批,共计32.66吨,案值约35万元人民币。今年6月,海关总署在国内14个省份统一组织开展打击冻品走私专项查缉抓捕行动,查获走私冻品货值超过30亿元人民币,包括冻鸡翅、冻牛肉、冻牛猪副产品等10万余吨。 这至少反映出如下状况:1、冻品走私由来已久。2、势头愈演愈烈。冻品走私已经从家族式单打独斗,形成了全国范围的抱团发展,变成了从承揽业务、到运输、清关、货物交付“一条龙服务”的专业走私冻品犯罪团伙。3、数量庞大惊人。这次查获的10万余吨“僵尸肉”,要是“分发”全国,人均有36克! 面对这种状况,我们不能简单地评判监管部门是作为还是不作为。如果是不作为,也就不会有这一桩桩查处案例,况且,这次专项查缉抓捕行动本身值得称道。但是,“越查越多”,“越查越触目惊心”,既是不争的现实,也是民众日益担心的事。 为什么会这样?暴利的诱惑,冻品走私已经发展成专业走私团伙,手段更隐秘,形式更“先进”,给查缉工作带来了更大难度。与此同时,走私“僵尸肉”在市场上却又呈现出另一番景象。 占地面积180亩的红星冷库是湖南最大的冻品批发市场,也是湖南省主要冻品集散地。据长沙海关保守统计,红星冷库每年吞吐量80万吨冻品中,约1/3是来源不明的境外冻品。而这次查获的走私冻品即存放在其中的两个冷库中,通过长沙市红星冷库的门面分销到湖南省内14个市州和全国各地。 也就是说,冻品走私先是地下,然后逐渐转到了地上,在具有一定影响的冻品批发市场实现了“华丽转身”,并且堂而皇之地通过“湖南最大”的冻品等市场走向了全国,通过生鲜电商和网络平台辐射到了各个角落。 我就纳闷了:根据相关规定,肉禽及其制品的经营单位不是对相关检验检疫报告等应索证备查吗?相关监管部门不是应查证验证吗?这些走私冻品是如何“漂白”“洗白”而在市场大行其道的?我们的食品监管部门是视其为“盲区”还是视若不见?难道搞活经济促进互联网+发展促进市场繁荣就一定要拿民众身体健康作为代价……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同样,没有买卖就没有走私!而能够最终走向公开的“僵尸肉”买卖不仅为走私注射了“兴奋剂”、打开了绿灯,使其畅行神州而无阻,长此以往,也为新食品安全法的有效实施、事关民生大事的食品安全保障打上了偌大的问号。无怪乎,“监管失守”“七八个部门管不了一只鸡,十几个单位管不好一桌菜”的惊呼会不绝于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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