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6-10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深化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标本兼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没有健康就没有小康”,而没有食品安全,健康保障就无从谈起。结合畜牧业自身特点,读懂“工作安排”背后整顿的重点所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其一,紧抓饲料、药品源头治理。为防止畜牧业中投入品管理混乱,工作安排要求严格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进而规范兽用抗菌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防范并打击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畜牧违禁药品可追溯。 其二,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规范乳业管理。从鲜乳层面要求从生产源头上强化自建自控奶源建设与管理;从运营中规范生鲜乳的收购与奶站经营管理,严格生鲜乳检验检测、运输监管和监督抽检。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中,严格落实《关于禁止以委托、贴牌、分装等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公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规定》,禁止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禁止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乳粉和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禁止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证生产经营、假冒知名品牌以及走私乳粉和乳清粉等违法行为,违者将列入“黑名单”。 第三,规范畜禽屠宰和肉制品生产与流通。强化市县两级监管责任,落实病死畜禽收集处理的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养殖厂、活禽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防范、严惩收购加工病死畜禽、出售未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肉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猪牛羊等屠宰企业的规范管理,强化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禁毛皮动物胴体及未经检验检疫动物肉品流入市场。 重点整治的背后,是各项配套举措的出台:从体制改革方面,工作安排要求完善监管体制,健全乡镇派出机构,加强村级协管员队伍建设,以此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加快推进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到位。从风险监测评估方面,要求加快畜牧乳品、肉品等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利用物联网、溯源、防伪、条码等技术,推进监管工作信息化,探索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科学完善的“餐桌污染治理体系”。在畜牧追责方面,要求完善质量标识制度,通过防伪、条码等技术推进肉品流通追溯、乳制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逐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探索建立企业责任首负制、惩罚性赔偿机制、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建立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系统,以“红黑名单”制度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经营。 不仅如此,为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安排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综合目标、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同时建立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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