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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检疫环节现状和强化措施

时间:2021-04-22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生猪屠宰检疫是生猪疫病防控的最后一道关口,在生猪屠宰的过程中极易传播疫病,给疫病防控和肉类产品的卫生安全造成巨大影响。只有通过严格的屠宰检疫工作管理,确保每一个屠宰检疫环节都安全可靠,严防疫病传播,才能为市场提供卫生安全的肉类产品,做到出厂“放心肉”。

1 生猪屠宰检疫环节现状

生猪屠宰检疫分为宰前检疫和宰后检疫两部分,宰前检疫主要是把好生猪进厂关,同时对猪群进行临床检查,及时发现临床症状异常的生猪,进行隔离,对个体进行详细的检查,发现染疫生猪,根据所患疾病,实行急宰、销毁等无害化处理,防止疫病传播、扩散。

1.1 生猪进厂把关不严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生猪屠宰企业为生猪屠宰检疫的第一责任人,因此,生猪进厂把关主要由屠宰厂点负责,驻场官方兽医负责监督管理。但实际生产中部分企业对进厂生猪把关不严,出现证物不符现象,数量不符、耳标打挂不全、检疫合格证明上的耳标号与猪耳上的实际耳标号不符等情况时有发生。

1.2 检疫技术落后

宰后检疫技术落后,仍采用传统的、简单的检疫方法,即一把刀、一把钩为全部检疫工具,通过剖检腹股沟淋巴结和髂内淋巴结及臀部肌肉或腰肌,经肉眼观察和经验判定。由于生猪长途运输、挤压,极易造成生猪应激反应,生猪装车和下车易造成扭伤、挫伤、骨折等外伤,对淋巴结特别是浅腹股沟淋巴结形成各种炎性反应,影响检疫结果判定。加之检疫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很容易出现漏检、错检的问题,该检出的疫病没能检出,使得染疫的肉品出厂上市,造成疫病传播的潜在风险,也影响了肉类产品的卫生安全。

1.3 缺少仪器设备

屠宰检疫中肉眼观察发现的疑似传染病,多数需要通过实验室鉴别判定,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屠宰厂屠宰的生猪在屠宰后1h左右就出厂上市,因此,进行实验室检测判定时间来不及。要解决这个矛盾,就要增加能快速检测判定的仪器设备,如快速检测试剂盒、试纸条、显微镜等。目前部分屠宰企业和检疫机构缺少检疫相关检测仪器设备,无法满足屠宰检疫需求。

1.4 同步检疫开展得不全面

根据《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要求,生猪屠宰检疫应当实行同步检疫,即对屠宰的同一头猪的头、蹄、内脏、胴体统一编号进行检疫,分别对头、蹄和体表检查、内脏检查、胴体检查、旋毛虫检查,最后官方兽医进行复检,综合判定检疫结果。这一整套检疫环节需要8~10人才能完成工作,另外,现在实行一岗双责,既要检疫也要做瘦肉精监测,加之检疫合格后需要电子出证,总体需要的人员更多。由于人员有限,大多数屠宰厂驻场官方兽医人员都不多,因此,无法开展同步检疫。这就造成本应在检疫环节中检出的疾病由于没有同步检疫而漏检。

1.5 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生猪屠宰检疫环节牵涉的人员面较广,主要有产地检疫人员、生猪经营户、厂点管理人员、驻场官方兽医等,他们的素质高低对生猪屠宰检疫结果影响较大。产地检疫人员有许多是协检员在检疫出证,他们的工资福利很低,专业素质不高,工作不严谨,随意出证,把关不严,生猪耳标由电脑自动生成顺号打印,造成证物不符,耳标不一致,给生猪进厂把关带来一定困难。厂方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簿,甚至出现因利益交换,一些不符合规定的生猪被放进厂的情况。驻场官方兽医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有些人兽医专业知识匮乏,对临床检查敷衍了事,对疫病判断定性不准,有的人实际操作能力不强,不能胜任同步检疫各环节的检疫技术要求。

2 进一步强化相关检疫工作

2.1 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引导

我国许多地方的动物疫情与工作人员检疫不到位,或者是屠宰企业的不规范有很大关系,为规避这样的问题重复发生,需要对《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让相关人员和人民群众对动物疫病的防控和生猪屠宰检疫工作有新的认识,引导社会大众积极参与到动物疫病防控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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