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3-16 点击: 次 来源:现代畜牧网 作者:豆包 - 小 + 大
2.3 雷霆出击:多地执法与整治行动 3月初,记者将辛苦调查获取的素材及时移交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总局迅速组织力量,对线索进行深入研判。3月13日,多地执法力量果断出击,对蜀福香、曾巧等涉事企业展开了全面的突击检查。在蜀福香的车间里,执法人员查获了27桶过氧化氢,以及大量正在浸泡的鸡爪。曾巧食品也未能逃脱检查,执法人员在其生产车间内同样查获了过氧化氢及浸泡中的鸡制品。经过监控记录和抽样检测,证实了这些企业存在违法使用过氧化氢的行为。目前,涉事企业已被依法立案调查,问题产品也被全部查封。监管部门表示,将继续深挖彻查相关违法线索,依法从严惩处,坚决守护好食品安全的底线,让消费者吃得放心。 三、技术剖析一:生产环境的合规性崩塌与安全隐患 3.1 生产场所:从“加工车间”沦为“污染源集散地”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的场所必须保持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这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前提。然而,涉事企业的生产车间却污水横流,地面上的积水混合着各种污垢,为细菌、病毒等微生物的滋生提供了温床。不洁的工器具随意放置在裸露的鸡爪上,设备设施表面厚厚的污渍,都表明这里的卫生条件严重不达标。鸡爪作为直接入口的食品原料,如此随意地裸露堆放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不可避免地会与各种污染物接触。从食品原料处理环节开始,就埋下了食品安全的隐患,后续的加工、贮存环节更是无法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这种脏乱差的生产场所,完全背离了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环境的要求,使得原本应该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加工车间,变成了危害食品安全的“污染源集散地”。 3.2 人员管理:健康证缺失背后的监管漏洞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有着严格的健康体检和卫生消毒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而涉事企业的工人却无健康证即可上岗,甚至连基本的岗前消毒程序都被省略。更令人震惊的是,还存在工人踩踏原料后继续加工的恶劣行为。健康证的缺失意味着无法排除工人携带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可能性,一旦这些病菌被带入食品加工环节,就可能造成食品的污染。而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进一步加剧了食品安全风险。这种人员管理的失控,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也反映出企业内部监管的严重缺失。从监管层面来看,相关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这些问题,也暴露出监管的漏洞,使得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得以长期存在。 四、技术剖析二:过氧化氢违规使用的法律与标准界定 4.1 超范围使用:新旧国标下的明确禁令 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范中,过氧化氢的适用范围经历了一系列的调整与明确。早期,在2014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里,过氧化氢被列入“表C.1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这一模糊的条款,给了部分不法商家可乘之机,他们借此将过氧化氢用于鸡爪加工,企图通过漂白来提升鸡爪的卖相 。然而,这种行为很快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2015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使用加工助剂过氧化氢有关问题的复函》中,就斩钉截铁地明确指出,“鸡爪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过氧化氢作为加工助剂”。这一复函,如同给违规使用过氧化氢的商家敲响了警钟,从政策层面上明确了鸡爪加工使用过氧化氢属于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随着食品安全标准的不断完善,2025年2月8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对过氧化氢的使用范围做出了更为严格和清晰的限定 。新标准直接将过氧化氢从通用的加工助剂名单(表C.1)中移除,转而将其功能严格限定为“脱硫剂、脱色剂、去碘剂”,并且使用范围也被限定在淀粉糖和淀粉加工、油脂加工、海藻加工、胶原蛋白肠衣加工、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加工等特定的工艺环节 。从这一系列的标准演变可以清晰地看出,在鸡爪加工中使用过氧化氢,无论是从旧国标下的政策解读,还是新国标的明确规定来看,都属于不折不扣的违规范畴,任何试图违规使用的企业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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