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05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陶德超,姜芳芳 - 小 + 大
“一中心和三大模块”是我国农产品追溯体系的主要构成,具体而言,指的是消费者、监管者、生产者三个模块和追溯云端数据中心连接而成的统一整体,以确保追溯到农产品生产流通的每一个环节。上海市于2004年出台了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跟踪制度,在该制度的监督下,能够确保农产品的每个环节得到追溯。2015年国务院发布文件提出,应该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推动追溯体系构建工作,于2020年前构建出系统和健全的追溯体系,同时强调要多方参与,协同推进,共享追溯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修订,其中就提及使用信息化手段去收集以及存储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日常生产经营信息。2017年6月,为落实中央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搭建成功,加强了对农产品生产流通各个环节的监管,为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了新的手段。 三、国外应对农产品质量问题的措施及对我国的启示 (一)国外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措施 1、欧盟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措施 欧盟为了应对疯牛病而建立了农产品追溯体系,并且建立了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白皮书》是欧盟于2001年出台的关于食品安全的倡议书,其中指出要搭建独立的食品权威机构。第二年,其出台了178/2002号法案,确保对食品生产流通的各个环节能够追溯源头,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材料,在调查时也必须能够查到其源头。并且在第852/2004号法案中,对初级产品(尤其以动物作为原料的)、饲料以及动物都需要留存记录,以防问题发生时,能够追溯其源。现如今,欧盟的食品安全保障系统采取的是EAN-UCC系统,它是国际通用的标识系统,能够将数据交换、数据载体以及编码体系集合在同一个系统里,这样有利于保证产品安全。欧盟此举是为了保持和加强对产品的信心,尤其是牛肉产品,在此法律框架和体系中消费者能通过标签详细了解产品的信息。同时也明确规定,一旦违反了法律,将受到惩罚,因此成员国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法律贯彻执行。 2、日本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措施 日本的信息可追踪系统首先运用于肉牛生产供应体系,然后才向各个行业进行推广,如此保证了商品的可追溯性,在商品包装上可以查阅到每个环节的生产流通信息,已达到追溯的目的,保证消费者食品安全。其《食品安全法》也突出强调了食品生产流通各个环节的安全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必须对每个环节都严格把控,并推行农产品食品生产档案记录。2003年,日本的农林水产省先后发布了《食品可追溯指南》《食品安全基本法》等法律条文,建立了从田间地头到大众餐桌的安全供应链,保证了农产品追溯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其中“全农放心系统”是日本当时非常具有代表性的可追溯系统。 3、美国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措施 美国与其他发达国家相似,也是首先通过法律手段,对质量安全问题进行预防和寻找解决方法。2001年通过了《生物反恐法》,就是为了在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以及公共卫生紧急事件时,能够及时追溯,找到解决措施。紧接着在2003年,出台了《食品安全跟踪条例》,其中指出需要对食品流通的全过程信息进行留存,这项规定也为日后美国可追溯体系的诞生奠定了理论基础。邢文英(2006)指出,从农业生产、包装加工以及运输销售三个方面进行追溯是美国农产品追溯制度的主要内容,将这三个部分统一起来,形成一个整体,不管是哪一部分出了问题,都可以向上追溯,查找原因。 (二)欧、美、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措施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是一个有着14多亿人口的农业大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与我们息息相关。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大家关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与发达国家相比,不足之处就是起步晚,发展慢,不均衡。因此,我们要积极学习发达国家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一套有中国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第一,学习其他国家先进经验,以详细的法律为保障,并以这些法律为基础采取积极的措施,以国家层面的基本法为核心,国家和地方相互配合,有机协调。第二,政府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力度。支持企业研发和利用区块链技术,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并且能与国际先进的农产品追溯系统接轨,建设我国高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第三,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积极发挥政府推动作用,鼓励更多的企业来加入追溯体系,统筹协调资源,加强监管的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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