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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畜产品监管体系建设的思考

时间:2019-11-15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王彪通 - 小 + 大

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是非常关键的问题,关乎人民的身体健康和人身的安全。所以河津市政府一直将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列入农业建设工程的重中之重。为了促进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每年都下拨专项资金,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奖勤罚劣,极大的推进畜产品监管工作的开展。
  1 目前河津市畜产品的质量现状

  近年来,河津市在不断落实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同时,也在朝着无公害的畜产品方向不断进行着努力。措施是实施了无公害的食品行动,并在检测方法上加以强化,这样的努力获得了不小的成效。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1 饲料的质量上有新的进步

  河津市大力推行对饲料企业的备案工作,全市有3家企业进行了重新审核验收和备案登记,严格按照相关标准,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给于通过。结合专项整治,加大对饲料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严格查验档案资料和进出货台账,一步步的实现对饲料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大对原料和投入品的抽检频次。随机抽检结果显示,饲料企业使用的原材料和辅料,合格率是很高的,没有发现违规添加行为。由此可见,河津市的饲料质量较之前是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1.2 兽药监管达到全覆盖
  兽药经营环节上承生产厂家,下连养殖基地,对于净化兽药市场、保证兽药产品质量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今年,我市经营兽药的20家门店都通过了兽药经营GSP换证和认证工作。所有经营企业都按照相关要求,完善了规章制度,配置经营所需的软硬件设施,按照分类要求设置处方药专柜,规范了经营行为。同时加大兽药检测工作上。近几年,已经对100余批的兽药进行了例行检测,没有发现一起假劣兽药,其结果也是备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
  1.3 畜产品监管水平新的提高
  今年,我们对“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进行了认真的实施和落实,这十分有利于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上的提高。已有1家养殖企业参加了省组织的前期培训,正进行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动检监管改革进展顺利,已与商业部门完成屠宰场的监管权交接,明确了监管职责。屠宰检疫环节,严格进出场关、检疫关、出证关和无害化处理关,坚决杜绝一例不合格产品出场,流入市场。在对畜产品的例行检查工作上也没有松懈,去年以来,已对畜产品进行了45多批次的例行监测,检测结果合格率是百分之百,这个水平在全市范围内也是领先的。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我市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上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安全隐患,一是动物饲养的环境脏乱差。动物饲养环境的问题是由于畜产业的生产逐渐规模化,也在不断的发展和扩大,这就导致了很多的污染问题逐渐的暴露了出来,其中包括:粪便带来的污染、产生的污水的污染、对空气的污染这些方面,这都严重的影响着产品的质量;二是畜产品中的附加投入品的安全水平参差不齐。为追求数量和产量,在畜产品中往往会加入很多投入品,比如激素、瘦肉精、人用抗生素等违禁药物,使用的兽药和饲料中的重金属物质和残留的农药也都是无法消除的,这也是一个很大的安全隐患。还有一点就是动物的疫病带来的安全隐患。在已知的动物疫病中有很多种都是可以传染给人类的,这影响着畜产品的安全,也直接威胁着人类的生命安全。对于这些问题,要及时有效的进行解决,这是一项艰巨任务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我们要提高对这些问题的重视,时刻保持警惕,不能松懈,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这样才会有助于畜产品质量的整体提高。
  2 提高畜产品安全生产的关键措施
  在畜产品安全的保障上,其艰巨性是可想而知的,要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要从全市实际出发,具体要做到如下几点:
  2.1 加强对源头监管
  养殖场是畜产品生产的源头,是监管的重点。养殖场中涉及很多个环节,包括:进出栏、用药用料、防疫、消毒等环节,对于这些环节每个养殖场都要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严格的管理。畜产品生产者(养殖户)应当建立畜产品生产档案(养殖档案),如实记载使用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名称、采购地点、购入数量、产品批准文号、用法、用量、使用和停用日期、休药期、间隔期、使用人等情况;动物疫病发生和防治情况;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情况;养殖户也要对进苗、防疫注射的情况作好记录,免疫档案是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每年春秋防疫后,监管部门都要组织抗体检测,对抗体水平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补免。只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生产管理,就能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发生,保证在源头不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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