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产品安全 > 安全生产 > 文章

瘦肉精事件之后的思考

时间:2011-06-03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201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焦点访谈》、《新闻1+1》等栏目曝光了河南省焦作、济源生猪养殖户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的“健美猪”事件后,全国各大新闻媒体相继跟踪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尤其是猪肉安全的担忧和恐慌。当日中国肉类加工企业的龙头老大河南双汇集团下属的股票“双汇发展”跌停,次日停牌,全国许多商家的双汇产品纷纷下架停止经销。 
    媒体在曝光瘦肉精事件时虽然只有短短几句话提及相关部门,但该事件背后应该存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并且涉嫌渎职犯罪的可能性很大。在确定这一基本思路后,检察机关迅速展开行动。 
    从案件办理情况看,案件涉及饲养、生产、销售、检验检疫等各个环节,包括饲料经销商、养殖户、猪经纪人、收猪人等相关人员,在明知国家明文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适用“瘦肉精”(专业名称为“盐酸克伦特罗”),但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无视国家法律,相互勾结,唆使或促成养殖户们铤而走险,用添加“瘦肉精”的猪饲料喂养生猪。而当地畜牧局对检验检疫人员、出境票证等疏于管理,导致防疫、检疫工作流于形式,下属的畜牧防疫中心站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长期违反工作程序规定,不到养殖现场进行防疫、佩戴耳标等,对外调生猪仅进行肉眼观测而不进行试纸检测就颁发“三证”予以放行,加之检验检疫试纸长期短缺等客观条件所限,最终导致“瘦肉精”事件爆发。 
    1、涉案时间长远。据一个检疫所保存的“三证”底单,时间可以溯及到2006年,出境的生猪数量达3、5万头之多;这样的死角存在了这么长久,彰显国家监管的漏洞,可是为什么就不见好转呢? 
    2、涉及地域广泛。饲喂瘦肉精的生猪,不但流向双汇集团,还有一些流进南京市场、山西境内;那么那些地域的食品监管人员是否涉嫌犯罪呢? 
    3、涉嫌人员众多。立案查处的渎职人员,基本上限制在县区畜牧局下属的检验检验所、卫生监督所等负责检验检疫的工作人员;主管食品安全的政府官员、畜牧局有关领导,是不是也涉嫌渎职呢? 
    4、涉嫌渎职主因。畜牧局下属的检验检疫所,担负着肉制食品最初环节的监管职责,可是竟然没有专项检测经费,长期没有测试纸的供应,别说出境的检疫了,就连平时的防疫工作也是流于形式,走走过场。因为,没有检疫工具,让那些基层工作人员如何进行正常的检疫工作呢? 
    5、涉毒食品泛滥。现在的人们听到食品问题,似乎都已经练得百毒不侵了。其实不然,那是因为民众面对这一环接一环的食品事件,事事都讲和谐的政府规定了十三个部门对此监管,最终面对有毒食品的泛滥竟无能为力之。所以才会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层出不穷,以至于人们现在谈食品色变,不知道该吃什么,什么还能吃。 
    6、涉法律条众多。中国现已颁布的涉及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数量多达几十部,每一部都针对不同的职能部门各自独立成法,各部门的监管也都自成一体,相互绝缘。存在的问题:一是责权不明晰。目前,法律授权的有农牧、质监、工商、卫生、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众多部门,被坊间戏称为“九龙治水”。诸多部门都管,而又都不认真管,二是安全标准不统一。食品工业中的1070项国家标准、1146项行业标准和578项进出口食品检验方法行业标准指标不一,令执法部门监管“眼花缭乱”,无所适从。分段立法,条款相对分散,单个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较窄,留下执法空隙和隐患。

上一篇:禽肉产品的食品安全管理

下一篇:国内养殖业抗生素滥用触目惊心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403号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电话:0319—316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