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实施规格化、标准化的意义 2.2.1规格化、标准化是质量的保证 工业制品为了保证产品合格,必须要有形状、尺寸、精度等规格,而食品的规格标准,例如安全卫生标准等,对保证消费者的健康,乃至生命都是至关重要的。尤其是随着温饱问题的解决,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大家对食品品质要求越来越高。近年许多深刻的教训说明,没有规格品质保证的农产品、食品,即使便宜也很难有市场。由于我国食品规格化、标准化的滞后,已经造成一些恶果。 2.2.2 食品工业需要规格化标准化原料 产业化生产的农产品,需要加工增值;工业化食品的增长趋势,也需要越来越多的规格化、标准化原料。因此,作为食品工业原料,粮油产品再也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口粮”,而是有严格规格要求的工业原料。例如,加工面包用小麦,就必须是符合加工高筋粉要求的小麦品种;豆腐用大豆与榨油用大豆规格也不相同。 2.2.3我国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是发展国际贸易的需要 农产品,特别是生鲜食品,其商品特性虽然有贮藏难、标准化难、规格化难的特点。然而,国际贸易却强烈要求规格化、标准化,它是物流与商流分离的条件。随着世界粮油产品贸易的扩大,各国都在强化自己的贸易地位,制定完善的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除国际标准化机构(ISO)外,1962年FAO和WHO还成立了FAO/WHO联合食品规格委员会,加强国际食品规格的制定、协调、推进工作。发达国家往往会利用自身在规格化、标准化方面的优势,控制贸易技术壁垒,影响国际标准,获取国际贸易中的有利地位。我国不仅是食品生产最大国,也是食品消费最大国,理应以我国饮食消费特点,影响农产品国际贸易标准的形成,这也是我国加入WTO后,保护我国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任务。同时,我国农产品规格标准只有尽快和国际接轨。才能在国际贸易中占据优势,扩大出口。仅1999年8月到2000年1月,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就因杂质、卫生、农药残留、添加剂、标签等原因扣留了我国634批出口美国食品。可见,建立符合国际食品法典的规格标准体系已经刻不容缓。 2.2.4 规格化、标准化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进入现代化市场营销系统的基础 农产品的供应特性虽然有:①多户经营、分散生产,生产者难以定价;②受自然影响大;③生产周期长等不利于产业化经营等因素。但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不仅要求克服这些因素,走产业化经营道路,而且,许多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正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和基础。在现代流通体系中,公平公正的交易,不仅是市场法则,也是引导良性竞争的保证,它不仅可以保证消费者的权益,更能够按照消费者的合理要求,鼓励优秀的农业企业家,指导农产品生产向优质、高产、高效进步。显然,公平公正交易的前提是农产品的规格化、标准化生产。我国粮油产品流通交易中假冒伪劣猖獗,市场秩序混乱,污染、搀假严重,而粮油产品规格化、标准化正是制止这一混乱局面,减少中间环节损失,提高农民收益的重要手段。同时,随着超市、物流、信息化等现代市场流通系统在我国的发展,规格化、标准化更成了粮油产品流通的必要条件。 2.3. 我国在农产品规格化、标准化方面的问题 2.3.1管理体制问题 对于农产品、食品的加工流通管理,由于受过去计划经济影响,我国至今尚未摆脱条块分割的局面。农产品的生产属农业部门管理,加工贮运流通又分属其它多个部门管理。由于农业部门没有农产流通加工管理部门,就很难根据加工和市场要求指导诸如:育种、栽培、生产计划、农业经营等问题。往往农业部门推广的“良种”多指高产和抗逆性指标好的品种,而加工品质、使用用途则很少考虑。即使在农产品加工方面,也存在多头管理问题,大的区分,分为农产品流通加工业和食品工业两大系统。农产品流通加工业又有三大块:①农产品流通:一般由供销粮食部门(全国供销总社、国内贸易局)管理措施,包括水果、蔬菜、肉类、水产流通;②原粮等粮油产品收购销售、粮食加工:由国家粮食局管理,主要搞粮食、植物油业的初加工(碾米、磨面、榨油等)及产品经销;③其它还有:农业部门管理的乡镇企业和外国企业、合资企业(涉及食品加工、制造、贸易)。食品工业基本上由轻工部门管理,由于行业关系它包括:①食品制造业(米面烘焙、油脂加工、肉类、制糖、加工盐、蛋品、乳品、水产、罐头、糖果糕点、调味料、食品添加剂等);②饮料制造业(如料酒、酒精、无酒精饮料、制茶);③烟草加工业。由于多头管理,互不通气,造成了统一规格标准体系难以形成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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