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疫病防控 > 兽医战略 > 文章

布病感染事件再发生——谈我国布病免疫与检疫的问题

时间:2019-12-09    点击: 次    来源:新牧网    作者:王之娴 - 小 + 大

在布鲁氏菌病二类地区,原则上禁止对牛羊免疫;只有当牛的个体检测阳性率≥1%或羊的个体检测阳性率≥0.5%的养殖场,向当地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提出免疫申请,报省级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可以场群为单位采取免疫措施。

可见布病的免疫是不可以随意进行的。我国之所以出台以上对于布病疫苗免疫的限制规则,除了在孕畜上的安全性考虑之外,还有重要的原因是为了排除疫苗干扰,便于检测发现阳性个体及时扑杀,以及布病疫苗为活疫苗,不适宜在净化区域免疫。从疫病分区域防控的角度,有利于对低风险区域实施监测净化,对净化区域维持净化状态。

但是基层养殖企业存在牛羊未经报备违规免疫,以及阳性牛羊违规出售等复杂现象,加之基层的检疫由于前文所述的原因很难真正实现排查布病病畜,增加了易感动物暴露风险。

而在实施布病强制免疫的地区各地推行先打后补,面临许多阻力。据反映,许多养殖户养殖档案不全,无法判定疫苗需求量,那么也就无法判定补贴金额,当前安全性高的A19株疫苗价格昂贵。

综上所述,免疫困难与检疫缺失可能是布病在牧区从业人员“常见”的原因之一。但最后,笔者还不得不谈谈业内对人兽共患病的认识问题和自我保护意识。有人说,连像兰兽研和东农这样的培养兽医人才的高校、科研院所都会发生此类安全事件,可见业内面对人兽共患病的自我保护意识就像非洲猪瘟之前的生物安全一样薄弱。

就像非洲猪瘟,尽管课本和文献中都强调了它的可怕,但许多事情只要不发生在自己身上人们就很难有深刻体会。要避免类似布病等人兽共患病事件在业内再次发生,降低从兽医和养殖业人员感染率,除了从技术上开发便于鉴别诊断的更安全的疫苗和避免干扰的检测方法,更需要行业内从业人们对人兽共患病加以重视。

守护动物安全,首先要保护好兽医工作者自己,不要把人兽共患病当做一种见而不怪的现象,也不要粗心大意等到事情发生之后才亡羊补牢,平时要多多做好防护。同时,也需要国家层面对检疫防控的支持,把基层兽医检疫工作真正落实。

上一篇:基层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广体系构建策略

下一篇: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优化策略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403号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电话:0319—316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