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5 点击: 次 来源: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据潍环罚字〔2021〕HT025号,寒亭区生态环境分局对潍坊市寒亭区康源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厂区北侧和西侧空地内存放着部分粪污,且贮存场所未落实防渗措施环境违法行为。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和《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类通用处罚裁量表之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济环罚字〔2021〕第PY1008号,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对平阴县兴旺肉鸭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调查。经查,该单位存在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养鸭粪便堆存在养殖场东南侧长约13米、宽约6米,深约0.5米的田地中的环境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已构成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违法行为。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参照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通用处罚裁量表,对该单位处以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25万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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