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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猪屠宰检疫岗位要点

时间:2021-09-14    点击: 次    来源:兽医导刊    作者:王廷丰 - 小 + 大

摘要: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保障上市肉品安全、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我国商品猪屠宰实行定点屠宰制度,只有取得商品猪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才能从事生猪屠宰工作。但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南北文化差异以及经济发展不平衡,小型手工屠宰点还大量存在,生猪屠宰检疫岗位设置不合理,不利于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更不利于肉食品安全及人体健康。本文主要通过具体探讨对生猪屠宰检疫岗位设置要点及检疫说明分析,提供一些思路与做法。

我国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只有取得生猪定在屠宰资格的企业,并且符合环保要求以及动物防疫条件的的屠宰企业才能从事商品猪屠宰工作,农业主管部门才依法派驻官方兽医实施屠宰检疫。但实际检疫工作中,由于检疫岗位设置不合理、分工混乱、监管制度存在漏洞、检疫不到位、人员短缺,一人顶多岗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给肉品安全带来一定威胁,只有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合理设置生猪检疫岗位,对于当前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有着重要的作用,从而上解决生猪屠宰检疫薄弱环节,合理配置官方兽医检疫人员,做到规范操作、科学检疫。

生猪检疫岗设置要点及检疫说明

1.1 第一岗 生猪预警(检)岗:此岗应距离生猪屠宰场3km以外设置该岗,主要目的是筛查一类动物传染病(特别是非洲猪瘟)以及车辆带猪消毒等工作。检疫员或者官方兽医查证验物,询问了解生猪运输途中有关情况以及临床观察生猪群体精神面貌,呼吸状态以及排泄物等情况,特别要加大对非洲猪瘟临床症状的观察,如体温高达41~42℃、精神沉郁、食欲废绝、呼吸困难;皮肤充血、出血或变紫色;呕吐与腹泻、便秘或者突然死亡等,怀疑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要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设置生猪预警岗做法的好处是及时发现问题,不至于动物疫病传染整个屠宰场,造成更大的损失。

1.2 第二岗 入场监督查验岗:

1.2.1 生猪入场时,要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查验生猪佩戴的二维码耳标

1.2.2 询问生猪运输过程中的有关情况,查验运输车辆备案情况、消毒情况、车辆挡板情况,防止猪粪尿渗漏以及临床检查生猪精神状态、呼吸、以及排泄物等情况。有无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需要实验室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1.2.3 瘦肉精检测,一般按3~6%比例抽查,用快速检测试剂盒检测包括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等违禁激素类药物抽测,全部合格准予入待宰栏,发现疑似阳性的及时上报抽血化验,官方兽医开具隔离通知书,此批猪关入隔离栏观察,不准屠宰。

1.2.4 在驻场官方兽医监督下,严格按照生猪不同来源实施分批关入待宰栏。做好入场台账、车辆消毒记录等台账记录。

1.2.5 监督货主卸载生猪后,全面对车辆以及相关物品进行彻底消毒。

1.2.6 检疫合格标准:即证标齐、规疫无、检测合、程序符。

1.3 第三岗 宰前检查岗:官方兽医或者驻场检疫工作人员要深入生猪待宰栏做好生猪巡查工作,一般1h巡查一次,包检查商品猪括个体检查和群体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及时按规定处理,特别要观察生猪群体状况和个体情况,尤其要注意生猪口蹄疫、猪瘟和非洲猪瘟的特征性临床症状,同时还要掌握“群症状”,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1.4 第四岗 屠宰检疫申报岗:屠宰企业要全面遵守宰前6h申报制度,填写检疫申报单。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生猪健康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按规定开具《准宰通知书》,不受理的官方兽医要说明原因,协助企业处理好后续工作。

生猪屠宰同步检疫

包括头蹄体表检疫岗、非洲猪瘟(猪血)检测岗、咬肌岗、内脏检疫岗、胴体检疫岗、旋毛虫检检验岗、复检岗以及检疫出证岗、无害化处理监督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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