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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新动物防疫法 推进动物检疫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1-04-30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疫控中心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此次法律修订,进一步完善罚则规定,加大对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持续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一是完善管理制度配套的罚则规定。明确对运输主体及车辆备案、按规定保存运输信息、经指定通道运输、限制高风险区到低风险区调运等新制度的罚则,促进相关制度落实落地;对运载工具装载前、卸载后清洗消毒、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或病害动物产品等原法有要求、但未制定罚则的制度,完善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要求。二是加大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为强化震慑作用,法律修订后,普遍加大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比如,对未附有检疫证明、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等行为,对货主的罚金由原有“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调整至“货值金额的一倍以下罚款”,对承运人由原有的“运输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调整至“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三、不折不扣抓好《动物防疫法》贯彻落实工作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动物防疫法》的修订,标志着动物检疫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下一步,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各项规定,找准定位、顺势而为,全力推动动物检疫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认真做好《动物防疫法》宣传贯彻工作。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担负着动物检疫工作的重任,也是贯彻实施《动物防疫法》的重要力量。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积极行动起来,认真组织做好新修订法律的学习研究和宣传贯彻。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和组织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扎实做好《动物防疫法》的学习工作,推动官方兽医人员掌握《动物防疫法》的基本精神,熟悉基本内容和技术规范。要针对管理相对人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型手段开展宣传,使管理相对人熟悉了解法律修订精神和内容,积极支持、配合动物防疫工作开展。开展丰富多彩、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人民群众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动物检疫工作。

(二)进一步理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体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明确职能职责的基础上,明确定位、主动作为,推动理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体系。一是推动上下机构顺畅衔接。要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为契机,推动层层明确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建立省、市、县三级机构的业务对接机制,尽快理顺机构体系,保障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件件有人管、事事有人干。二要推动检疫与执法工作有序衔接。据统计,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后,大部分地区检疫、执法职能分别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承担。检疫工作离不开执法的保驾护航。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法律要求和改革精神,梳理有关部门职能职责,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检疫、监督、执法等工作职责和任务,健全动物检疫与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衔接机制,对检疫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移交,并要求执法机构通报违法线索处置情况。

(三)进一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落实。动物检疫是动物卫生监督系统的“基本盘”,是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的一道重要关口,我们必须抓好抓细抓实。一要严格产地检疫。各地要紧扣动物检疫这项基本职能,严把动物“出口关”。要积极协同强制免疫、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摸清畜禽养殖底数,提升动物检疫工作的精确度。既要防止逃避检疫,出现违法违规调运行为;也要防止对来源不明的畜禽进行检疫申报,甚至对违法违规调运的畜禽“洗白”。二要强化屠宰检疫。各地要强化落实屠宰检疫制度,严格查验入场畜禽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推动建立屠宰环节入场信息反馈机制,构建启运地信息和目的地信息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深入研究督促生猪屠宰企业落实非洲猪瘟自检的各项措施,主动协调主管部门和疫控机构开展技术培训、能力比对和监督抽检等,确保企业真检、会检、能检出。三要规范动物检疫行为。要进一步规范检疫申报管理,逐步引导管理相对人转变“随报随检”的惯性思维,按照时限要求提前申报。严格规范检疫操作,严肃查处“隔山开证”、检疫收费、倒卖证章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进一步增强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和监管工作的需要,动物卫生监督的信息化必须不断更新、不断完善、不断提升。一是全面开展电子出证工作。电子出证工作对规范检疫证明填写、防范伪造证明等有重要作用。2016年,跨省调运畜禽电子出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2019年,农业农村部开始推动省内流通畜禽的电子出证工作。要切实加强省级电子出证系统的管理,加强对偏远地区软硬件配备使用情况的督导检查,保障动物检疫数据传输及时顺畅。二是推进动物卫生监督全链条监管。补齐检疫工作短板,迫切需要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丰富检疫工作手段,提升工作效率。要努力整合完善现有的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畜禽运输车辆备案、无害化处理等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系统,制定信息化系统数据规范标准,打造集管理、服务、监管于一体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免疫管理、动物检疫、畜禽调运、落地监管、无害化处理等各模块数据的互联互通、相互印证,最终形成畜禽养殖数量与检疫申报数量相结合、产地检疫与运输监管相结合、启运地出证与目的地反馈相结合的动物卫生全链条监管模式。

(五)进一步强化官方兽医队伍建设。从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暴露出的问题来看,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仍然存在短板和漏洞,要着力找差距、补短板,不断强化队伍建设。一是摸清队伍现状。近年来,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官方兽医变化较大。要以实施官方兽医任命制度为契机,尽快梳理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情况,对调离动物卫生监督岗位的要及时取消资格,对于现有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要及时任命,并按规定报农业农村部备案。二是强化队伍管理。今年,农业农村部计划开展动物检疫监督规范化行动,各地要以此次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官方兽医管理,确认官方兽医管理权限、管理范围,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保障动物检疫工作规范开展。三是加强学习培训。要积极创新培训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丰富培训手段和形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能,切实将动物卫生监督政策要求逐级传导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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