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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动物检疫工作中的应用

时间:2020-06-05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检疫    作者:刘纪艳,周友明 - 小 + 大

5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动物检疫工作中的应用

按照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或者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事项。

依据我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动物检疫规程的规定,动物检疫程序不包括听证程序,并且,动物检疫是依据技术规范、实验室检测报告而判定结果,具有很强的科学性,通常情况下,对动物检疫结果不需要进行法制审核。

6 有关思考

6.1 人员保障问题

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实施动物检疫应有 2 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检疫。因而,2 名以上官方兽医实施检疫是动物检疫工作程序合法的必备条件,但目前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数量多数难以满足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兽医制度迫在眉睫。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我国参照国际通行做法,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制度,我国的官方兽医是指经资格认可、法律授权或政府任命,有权出具动物卫生证书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OIE《陆生动物卫生法典》对官方兽医的定义:由国家兽医当局授权,从事包括动物卫生、商品检疫等指定官方任务的兽医,但 OIE 并未对人员身份限定为政府身份或是私人身份,法国等发达国家恰恰是通过运用社会资源承担官方兽医职能。因而,在我国不能大量增加公职工作人员实施动物检疫的情况下,有必要进一步厘清我国现有官方兽医行政管理、综合执法、技术支撑职能和所属机构,加强官方兽医资格考核和备案管理,探讨适当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将通过资格考核的执业兽医和备案的乡村兽医人员作为官方兽医技术支撑队伍的补充,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动物检疫工作逐步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组织具体实施。

6.2 技术和设备保障问题

现实工作中,时而发生货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但因经营运输动物发病而提起诉讼的事件。究其原因,除去因个别官方兽医能力不足和工作作风问题外,主要在于动物检疫工作主要靠文字记录形式进行留痕,面对百姓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检疫结果的质疑,不能提供出客观可回溯的凭证,难以有效回复群众的质疑;另外,对种乳用动物以外的动物检疫工作依然沿用“一双眼睛”“一把刀子”“一个钩子”的传统检疫模式。和当前疫病防控形势相比,动物检疫工作科学化水平不够高。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关键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应加大动物检疫记录的设备保障投入,在实施动物检疫过程中有效使用音视频记录设备,重点对检疫合格标准涉及要素及行政许可内容要素形成音视频记录,确保检疫过程和结果信息全程留痕和客观回溯;二是建立实施基于疫病监测和动物卫生风险评估的产地检疫机制,将疫病监测报告和风险评估结果纳入动物检疫合格标准和检疫记录范围,提升检疫工作科学化水平,有效保障官方兽医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6.3 法律制度保障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有些法律法规条款内容不适应当前的社会形势。在有关行政执法公示的法律规定方面,现行的《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材料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类似在办公场所进行公示的方式本身存在不便于信息得以及时公示的问题,而网络信息化的发展,也给公众提供了通过网站等多途径了解各类许可事项程序以及申报材料范本等的便利条件。在关于动物检疫工作实施主体方面,现行的《动物防疫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动物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要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剥离,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职能必然要分裂为两个不同部门;依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建立兽医行政执法机构,依法负责动物防疫、检疫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工作”,文件并未明确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动物检疫工作;从动物检疫工作的科学性来讲,动物检疫工作由技术支撑机构的技术人员实施更具合理性。因此,应适时调整有关法律条款,为更广泛便捷地为民服务和机构改革政策真正落实提供法制保障。

7 结语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经济社会和国家治理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制定出台有其重要背景和深远意义。动物检疫工作是重要的行政许可类执法活动,事关畜牧业生产安全、事关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环境安全,日益受到国家和人民的关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动物检疫工作应用过程中,要继续完善文字记录,有效使用音视频记录,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制度规范、技术、设备和人员保障,逐步解决各项保障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使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更加科学、规范、公正、文明,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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