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25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检疫 作者:董俊伟,陈福泉 - 小 + 大
2、积累互联网兽药违法案件办案经验 通过对互联网兽药违法经营案的查处,积累了一定的互联网兽药案件查处经验,主要包括:一是网上搜集经营兽药信息,表观鉴别兽药产品真伪;二是与标称企业所在地兽医主管部门联系,商请协助核实标称企业与涉案网店关系;三是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商请提供涉案网店注册信息、交易信息和登录信息;四是在涉案网店购物,固定实物证据,并获取发货地址;五是寻找发货快递(物流)网点;六是通过伪装身份暗访快递(物流)网点,获取经营涉案网店团伙的生产或仓储地址、发货车辆信息、团伙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七是对快递(物流)网点进行蹲守盯梢,跟踪发货车辆,找出生产或仓储窝点;八是对窝点进行蹲守盯梢,摸清生产、发货规律及人员情况;九是跟踪进出窝点可疑车辆,找出其他相关涉案场所或人员;十是案件若涉嫌刑事犯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若达不到移送条件,待案件经营成熟后,再进行行政处罚。 四、有关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建议对现有兽药法律法规、部委规章和相关规定进行梳理完善,将互联网销售兽药所应具备的条件、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做详细的规定,建立备案制与黑名单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兽药市场秩序。 2、加强宣传,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通过举办培训班、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多元化宣传活动,宣贯兽药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生产者、消费者合法经营。不断完善网络、电话、信件、现场等举报方式,为举报者提供方便、快捷、保密的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积极营造违法行为、人人监督的社会氛围。 3、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一是落实会同河南省公安厅、食药局与阿里巴巴签订的《打击治理食品药品农资农产品等领域违法犯罪合作备忘录》,加强部门协作,推进建立数据信息互通、案件线索通报、案件查办配合、网络舆情互通监测、业务培训交流等新机制,加大线上打击力度。 二是坚决克服查点不查线,查线不查面的问题,对每条案件线索,都要做好追溯、追查工作,查清产品来源和去向,全链条打击,不留风险隐患。建立跨区域案件协查机制,及时通报违法案件信息,做到一地发现,多地联动,全面打击。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公安、食药监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强化“两法”衔接,形成执法合力。对危害性大、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予以严办。对于线索明显、事实清楚、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要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提高办案效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实现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 本文作者:董俊伟,河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陈福泉,内蒙古自治区磴口县农牧林水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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