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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兽医进驻生猪屠宰企业检疫监管

时间:2019-04-10    点击: 次    来源:黑龙江日报、齐鲁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3月中旬,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加强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工作通知,要求屠宰企业在指定时间完成自检,要求在5月1日前各地组织对生猪屠宰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企业一律立即停产整改,7月1日前整改不达标的,坚决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4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加工流通环节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的公告,其中要求猪肉制品加工企业从2019年5月1日起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

据了解,近期山东、四川、河南、浙江、江苏、广西等多个地区开始了整顿屠宰厂的密集措施,继湖南暂停销售去年至今年3月入库的冷冻猪肉产品,屠宰场大整顿后,缺肉的浙江还加大了生猪产品的抽检力度,近期暂停了包括济源双汇、南昌双汇、龙大牧原、中粮肉食、长春众品等多家屠宰企业被暂停进浙资格,可见其决心。

近日,四川一县城内25家屠宰厂关停21家,剩下4家为指定屠宰厂。山东、河南等其他地区亦是如此。

黑龙江:派官方兽医2-10人进驻大小生猪屠宰企业

4月10日讯 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落实农业农村部部署的屠宰环节官方兽医检疫监管制度,我省将在生猪屠宰企业增设官方兽医,其中大型生猪屠宰企业、中小型生猪屠宰企业、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官方兽医配置分别不少于10人、5人、2人。同时落实官方兽医人员编制、设施设备、工作经费等保障条件,确保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规定,对于官方兽医人员数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各地将及时协调解决,确保于2019年5月10日前补上人员缺口;对于非专业人员从事官方兽医工作的,将及时调岗并补齐专业人员,确保满足检疫监管工作需要。要完善屠宰检疫设施设备,督促屠宰企业为官方兽医提供必要办公场所,鼓励支持屠宰企业建立运输车辆洗消设施。

落实官方兽医驻场检疫监管制度,各地将保障屠宰企业驻场官方兽医专人专岗,建立屠宰企业驻场官方兽医定期轮岗制度。官方兽医将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严格实施检疫,如实记录屠宰检疫情况,加强屠宰检疫档案管理。

官方兽医是在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和其他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执法岗位工作的人员。官方兽医实施检疫监管是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制度安排。

山东:配足官方兽医,批批检测,不达标将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今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消息,今年,山东将严格做好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工作,不让病毒污染的猪肉及副产品流出屠宰企业,降低非洲猪瘟病毒扩散风险,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各地要在5月1日前集中组织对生猪及牛羊屠宰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要求的企业,一律立即停产整改。7月1日前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各地要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落实驻厂(场)官方兽医制度,按照年生猪屠宰量和生猪屠宰检疫规程的要求,配足、配齐官方兽医,完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建立健全定期轮岗制度,确保官方兽医依法公正履职。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面做好非洲猪瘟排查、检测及疫情报告工作,确保屠宰企业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检测人员、专业检测设备和符合条件的实验室。

严格入厂(场)查验,坚决防止病死猪和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的生猪进入屠宰厂(场)。 屠宰过程中,严格按规程实施检验检疫,分批屠宰,批批检测。要严格落实非洲猪瘟检测出证制度,对没有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的,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明。要严格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对检验检疫过程中发现的病害病死猪及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一律无害化处理,并按规定予以补助,严防流出屠宰企业。

相信近期还将有更多区域开始大力整顿屠宰场,这对于屠宰场来说随着生猪价格上涨利润也会出现缩水,多数屠宰企业面临危机。可以预计的是,随着屠宰厂、肉制品企业的整顿将逐步影响到生猪价格上来,对于部分生猪压栏较为密集地区,或出现屠宰能力不足的情况,望各地猪友紧密关注当地屠宰厂关停或整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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