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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猪伪狂犬病区域净化的经验

时间:2019-03-11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郝祖慧 - 小 + 大

近日,在江苏扬州召开的2019猪病防控与净化技术高峰论坛上,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吴波平分享了福建猪伪狂犬病区域净化项目的进展及经验。福建省现有农业农村部净化示范场4个、创建场3个,省级净化场有27个,主要是猪场,其中有两个种猪场实现了“三病(即猪伪狂犬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净化。

一、抓早抓实科学谋划思路体系

据介绍,福建省注重顶层设计,及早谋划“种、场、区”同步推进的思路。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201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印发后,福建省立即组织编制省级规划。同年12月底,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福建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将动物疫病净化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其中,明确提出净化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确定了净化的畜种、区域、病种以及时间表、路线图。

二是强化方案研究。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制定《动物疫病净化五年行动计划》,定目标、定任务、定进度、定奖惩、定责任,全面谋划,整体推进,真正将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列入全省畜牧兽医工作重点。省农业农村厅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抓落实,有力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强化规范配套。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按品种、病种分别制定全省疫病净化技术规范,出台了净化评估认证的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及认证标准,明确评估认证指标、现场审查内容以及净化评估认证方式方法、工作程序等,确保评估认证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

二、政策引导全力推进措施落实

福建省立足净化工作实际,通过制度推动和政策引导,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

创新政策驱动:对通过国家级和省级净化评估认证的养殖场,按照“先净化后补助”原则,根据畜禽品种、疫病净化难度、设施设备及淘汰数量等统筹给予一定奖励补助资金,通过政策驱动激发工作动力。

实施项目联动:该省把动物疫病净化与畜牧兽医相关扶持项目安排统筹考虑,对于通过国家级或省级净化评估认证的养殖场、无疫小区,在种业工程、品种资源保护与改良、标准化改造等项目上予以优先安排,通过项目带动激活工作活力。

强化市场推动:2014年起,省农业农村厅将猪瘟、口蹄疫等15个病种列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必检项目,要求申请企业必须开展相应病种的净化工作,方可申领许可证。

三、夯实基础不断完善技术能力

福建省瞄准“先打地基、再建高楼”,注重提升净化技术和能力。

实施检测能力提升行动,2012年将重点县级实验室病原学检测能力建设写入省政府出台的《福建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该省10个设区市级和37个县级病原学实验室全部建成,为净化培训、指导、监督监测和评估验收提供基础条件。

实施基层畜牧兽医站房建设规划,实行区域站布局。下达资金,开展乡镇站新建和改扩建工作,为乡镇兽医部门净化组织实施提供必要条件。

开展检测质量规范化活动,以全国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为契机,扎实推进实验室考核工作,确保疫病检测有记录、可追溯、能重复,提升实验室运行和管理水平。

四、机制牵引探索创新工作模式

福建省通过不断创新,推动净化工作走向深入

一是建立绩效考评机制。该省每年拿出1000万元作为重大动物防控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并将动物疫病净化工作落实情况列为重大动物防控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引导推动属地政府和部门责任落实。二是建立社会化检测实验室认定机制。按照“自愿申请、现场认定、登记备案、动态管理”原则,由省动物疫控中心对涉农科研院所、独立第三方机构以及大型养殖企业的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室进行净化能力认定,整合社会资源,激发市场活力,缓解净化检测供需矛盾。目前已认定13家社会化检测实验室和养殖企业自检实验室,其中3家社会化检测实验室通过实验室检测能力资质认定。三是建立认证授牌机制。在争创农业农村部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的同时,启动省级净化认证工作,对条件成熟的企业,由省动物疫控中心按照净化“过程控制、结果确认、持续改进”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认证,对符合净化标准的,由省农业农村厅及时发布,并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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