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12 点击: 次 来源: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作者:李熙,罗冬生 - 小 + 大
1.5 严格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1.5.1 加强养殖环节监管 加强对全市畜禽养殖场户的监管,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通过发放宣传册、明白纸等形式,对养殖场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抓好源头监管,严禁养殖场(户)乱抛乱弃、私自处理畜禽尸体。 1.5.2 强化屠宰环节监管 严格屠宰环节生猪入场查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督促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近年来,全市没有发生生猪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了全市群众 “菜篮子”安全。 1.5.3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开展无害化处理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各环节的监管,严查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加工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动物产品)、乱抛乱弃动物尸体的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维护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2016 年以来全市共查处以上各类案件314 起。三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按照“惩防并举、疏堵结合”的原则,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采取拉网式排查、重点时段蹲点取证、及时调配力量查处等工作举措,持续开展了“蓝盾行动”“扫雷行动”。2016年以来,全市先后查办私屠滥宰违法案件120起,移送刑事案件 48 起,配合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31 人、行政拘留 31 人,捣毁黑窝点 168 个,极大震慑不法分子嚣张气焰,基本遏制了生猪私屠滥宰局面。 2 存在的问题 2.1 监管面大,难度大,经费不足 一是监管面广。长沙市养殖散户数量达到4 000 余家,散户病死动物死亡数量大,监管人员病死动物勘察理赔工作量大,养殖散户在生猪病死后,存在不申报无害化处理、乱丢乱弃的情况。二是监管难度大。一方面队伍不稳定,基层乡镇动物防疫站监管人员偏少,监管力量薄弱;另一方面监管能力弱,部分乡镇动物防疫站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流于形式,监管工作浮于表面;三是监管经费不足。无害化处理监管没有专门工作经费,未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许多监管人员开私家车上门监管,工作积极性不高,导致对养殖散户难以监管到位。 2.2 养殖保险未实现全覆盖 全市畜禽养殖保险中,生猪养殖保险占多,牛、羊、家禽的保险少,保险覆盖面窄;生猪的保险也未实现全覆盖,仅对母猪、育肥猪实行保险;养殖场户死亡生猪后,经济损失大,申报无害化处理补助费用偏低,导致养殖场户申报无害化处理意愿弱。 2.3 无害化处理补助机制不完善 目前,国家仅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补助范围窄;养殖场户生猪死亡后,国家补助标准为80 元 / 头,大小猪的补贴标准是无差异,导致养殖场户只愿意申报小猪死亡,不愿意申报大猪死亡,存在病死猪流向市场的较高风险;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的申报手续繁杂,发放周期过长,也导致养殖户申报补助积极性不高。 2.4 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动物无害化处理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建立健全,长沙市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管理、规范、运营等工作制度有待逐步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有待尽早出台,促使长沙市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 3 思考与建议 3.1 加大经费补助,纳入财政保障 增加基层乡镇动物防疫站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经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明确规定及时拨付病死动物尸体收集补助、运行和维护经费补助及无害化处理专项监管工作经费 ,持续固定投入,确保经费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增强基层监管人员工作积极性,保障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正常运行。 3.2 养殖保险实现全覆盖 争取政府财政支持,猪、牛、羊、家禽均列入养殖保险范围,养殖保险实现全覆盖,建立完善动物无害化处理保险联动机制;提高病死动物死亡赔付标准,增加养殖场户申报无害化处理的积极性,引导养殖场户主动申报无害化处理 。 3.3 完善无害化处理补助机制 国家应扩大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所有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均纳入补助范围,制定更加切实、可行的补助标准,减少无害化处理补助申报繁杂手续,减短补助发放时间,完善无害化处理补助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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