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12 点击: 次 来源: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作者:李熙,罗冬生 - 小 + 大
长沙市是畜牧业养殖和消费大市,常年饲养生猪 800 万头、牛羊 150 万头、家禽 8 600 万羽,下属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望城区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随着畜禽养殖量的不断增长,病死畜禽处理问题日益突出。据测算,长沙市年病死畜禽尸体达 30 000 t。2013 年起,长沙市着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由掩埋、焚烧、小型窖池等处理方式,逐步向机械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可持续发展的方式转变。按照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采用新方法、新举措,建设长沙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呈现可喜局面。 1 长沙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现状 1.1 政策引导,协调推动 2014 年,湖南长沙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的意见》,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建设内容、保障措施做了明确的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市场运作、保险联动、财政补助”的原则,建设全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包括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病死动物收集体系、小型无害化处理设施,建立完善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2015 年,长沙市农业委员会、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长沙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了《长沙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长沙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扶持办法》,明确了扶持原则、扶持类别、标准、建设内容和要求、扶持范围、扶持条件、申报审核程序等,构建了从市级规划到具体补助项目申报审核操作的整套扶持政策文件,文件明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无害化处理中心、收集暂存点建设,财政对无害化处理中心补助上限为 1 680 万元,对收集暂存点补助上限为 40 万元,项目建成后市级承担 40%,县级承担 60%;对无害化处理点,财政补助上限为 30 万元,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按 1:1 比例承担。 1.2 先行先试,推动立法 2018年1月,长沙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各区(县)市下发了《长沙市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试行)》,规范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申报、受理、收集、暂存、转运、处理等各环节工作,推动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更好落实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管责任,确保病死动物按照规程及时有效无害化处理到位。 为防止病死动物外流,规定病死及病害动物必须做到“五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擅自转运、不准销售、不准食用、不准随意丢弃,对死亡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长沙市探索推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向法制化轨道迈进,积极推定动物无害化处理立法,做到动物无害化处理有法可依,促进规范管理,健全长效机制。2017 年,《长沙市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条例》列入了长沙市政府 2017 年度立法计划,拿出了《长沙市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条例》文本草案(六章共 43 条)。2018 年,长沙市农业委致函全市 27 家单位征求意见,收集反馈意见建议,组织人员研究讨论,目前正在修订完善《长沙市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条例》文本草案。 1.3 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情况 长沙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纳入了“十三五”长沙市政府重大项目,各区(县)市根据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开展体系建设,基本建成了长沙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图 1)
图1 长沙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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