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06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动物检疫 作者:李雪松 - 小 + 大
1.3 加强监管 1.3.1 建立疫苗网上管理平台 为提高监管技术手段,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和疫苗中标供应商的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管理系统,实行疫苗计划申报、采购、调拨、发放、使用、报废和经费使用等环节的在线运行,兽医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在线审批和监管,实现疫苗从采购计划到使用环节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实时监控和信息共享。 1.3.2 定期开展督查检查 每年结合春、秋两季防疫督查,将疫苗监管工作作为督查重点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重大动物疫病绩效考核的得分依据,以此推动兽用疫苗尤其是强制免疫疫苗的规范管理和使用,确保兽用疫苗管理上台阶、上水平。 1.3.3 开展专项审计和评估 每年安排专项经费,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第三方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疫苗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每次审计三分之一的地级市,3 年实现全覆盖。同时,省财政厅、省农委还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第三方开展动物防疫经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 成效分析 2.1 疫苗过期报废现象明显减少 通过改革,实行疫苗采购计划由市级根据县级申报的计划报省级核定确定,使疫苗的采购数量更加精准,避免了以前出现的某些品种发不完、某些品种不够用的现象。改革前,在疫苗发放和使用环节,疫苗领取数量不受限制,经检查和审计发现,部分农牧部门和养殖场在领到新疫苗后,优先使用新领取的疫苗,将尚在有效期内的疫苗废弃不用,造成人为浪费。改革后,严格按照年初申报的疫苗采购调拨疫苗,超出计划 10% 的,由农业、财政部门联合行文说明原因;强化疫苗台账建立和检查制度,严格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特别是规模场,严格按照畜禽存栏情况以及免疫程序定期发放,避免一次发放过多,造成浪费。 2.2 降低了管理成本 省级不再调拨、储备和发放疫苗,由市级直接向中标供应商调拨疫苗,中标供应商储备应急疫苗,从而节约了省级疫苗储存成本和市级疫苗运输成本。同时,由于取消省级中间环节,用户领到的疫苗有效期更长,减少了疫苗过期风险,疫苗质量和免疫效果得到了保证,受到了基层防疫员和养殖户的普遍欢迎。 2.3 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改革前,为防止经费结余,每年在中央经费下拨到省级财政后,省里再根据经费到位情况组织招标采购,在全部完成疫苗调拨验收后办理支付手续,基本上到年底才能付款,资金支付进度慢。改革后,年初招标采购,中央经费到位后,立即拨付到市,由各市根据疫苗调拨情况分批次支付,这样加快了资金支付进度。同时,由市级调拨疫苗和经费结算,强化了地方主体责任,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调动了市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 思考和建议 3.1 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加快疫苗采购进度 国家强制免疫疫苗采购资金量大、风险高。安徽省通过使用单位、招标单位、监管单位分离,即实行使用单位(省农委)负责项目申报、招标文件技术指标提供,监管单位(省财政厅)负责项目审核、采购方式审批、采购任务下达和采购环节监管,招标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招标文件制定、建立专家库和组织专家评审。通过采取多单位、多部门互相监督、互相隔离,确保疫苗采购环节规范、公开、公正,有效规避了疫苗招标采购廉政风险。但由于疫苗招标采购涉及单位和部门多,审批环节多、程序复杂,在追求程序规范、过程透明的同时降低了采购效率,常出现春季集中免疫开始时尚未完成疫苗招标采购,影响疫苗及时供应。今后应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沟通,在确保公平、公正和有序、规范的前提下,简化招标流程、加快招标采购进度,避免招标采购延误影响疫苗供应;或调整招标计划,实行提前招标采购或跨年度招标采购。 3.2 提高“先打后补”比例,激发养殖户积极性 采取公开招标后,每年中标疫苗生产厂家变化较大。一旦确定中标厂家,规模养殖场没有选择疫苗生产厂家的自主权,导致养殖场每年面临更换疫苗生产厂家的担忧,影响了养殖场防疫的积极性。随着散养比例的降低,进一步扩大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实施范围,提高规模养殖户自主选购疫苗的比例,避免频繁更换疫苗生产厂家影响免疫效果,这也许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有效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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