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28 点击: 次 来源:河北省畜牧兽医局 作者:冯雪领 - 小 + 大
4.强化兽药规范使用。一是加强加强兽药行业监管,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实现兽药生产许可信息管理系统全面运行,进一步提升兽医打假工作水平。深入开展兽药“二维码”追溯系统建设,健全生产环节追溯系统,稳步推进经营环节追溯全面推广,实现“100%经营企业入网”的目标,打造成为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样板田”。严厉打击违禁超限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二是落实实施《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全面开展动物源细菌耐药性控制,推动兽用抗菌药减量化示范创建,进一步规范兽药临床使用行为,逐步根治“用药随便、随便用药”的问题。 5.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一是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大屠宰行业清理压点力度,全面完成生猪屠宰场资格清理整顿,为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奠定基础、提供空间。结合实际,科学规划产业布局,遏制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促进产能调整。二是开展屠宰标准化创建。按照设施标准化、环境整洁化、生产规范化、处理无害化、监管常态化“五化要求”开展标准化创建。指导屠宰企业建立科学有效的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引导企业升级改造,提高屠宰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三是提倡品牌化经营。在供给侧,引导屠宰企业延伸产业链,通过“厂场对接”、“厂超衔接”等模式,加速产业融合。支持开展品牌推广,发挥品牌效应,逐步实现优质优价,增强内生动力。在需求侧,加大宣传引导,逐步提高群众对冷鲜肉特别是冷鲜冰鲜家禽产品的市场认可度,为屠宰企业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创新兽医卫生保障机制 1.制度创新。一是强化责任主体意识。落实好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省级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政策有效落实,切实做到应免尽免,筑牢免疫屏障。二是科学防控,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方案,抓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免疫大检查。各级兽医部门进一步健全疫情监测体系,完善村级防疫员和疫情报告观察员制度,加强重点地区疫情监测。强化科技支撑。三是联防联控,农牧管理部门要加强部门之间、单位之间、京津冀、各省之间的联系,密切保持与质监、卫生、公安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及时通报有关疫情动态及防治信息,加强信息共享、部门协作,有效开展监测排查和应急处置。四是群防群控,发挥群众舆论监督作用。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动物防疫知识和法律法规,积极营造群防群控的工作氛围,以强大声势推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 2. 技术创新。坚持科研面向动物防疫实际,科研立项要和基层实用技术的需求相向而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要坚持问题导向,有效整合各方面力量,破解一批制约动物疫病防治的技术难题。一是建议国家加大对疫苗研发的投入与支持,促使科研单位加快研发高效、优质、低毒疫苗,尤其要研究开发一些多联多价疫苗、细菌疫苗,达到一苗多防目的。二是从生物防疫角度转变防控战略,加快发酵饲料、微生态制剂、中草药添加剂、植物提取物等新技术的研究应用,通过饲料抗生素替代品,提高动物非特异性免疫功能。三是加快研发简便、价廉、快速的农兽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培养技术骨干,提高检测水平和能力,为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3.管理创新。一是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注重市场化导向,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在不触犯红线的前提下,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先行先试,探索动物卫生安全管理新模式,形成“探索—模式—制度”的闭环系统,为丰富、完善中央的顶层设计提供实践案例和探索经验。二是持续推进新型兽医制度建设,扩大和充实官方兽医与执业兽医队伍。三是落实动物防疫财政支持政策,稳妥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围绕提高防疫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开展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试点工作,健全制度,加大推行的广度和力度,为养殖场户提供更好的兽医服务。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 如今,农业改革正在向纵深发展,要从“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迈进,兽医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将因回归本源、创新变革而更加强大。 方向已经明确,任务仍然艰巨。我们要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继续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落实农业绿色发展要求,聚焦主要矛盾,强化措施落实。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对全年兽医卫生安全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加强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切实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为续写“三农”发展新辉煌,夺取全面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作出新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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