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猪的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据考古工作者的发掘:在长江下游地区的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第三、四层)和桐乡罗家角遗址,发现许多动物骨骼,其中家猪骨骼占很大一部分,并有出土陶猪,证实饲养家猪约在公元前5000—前4000年,距今约有六、七千年的历史。 在中原地区的河南新郑裴李岗和河北武安磁山遗址,同属早于仰韶文化的新石器时代,都发现有很多猪骨。说明约公元前6,000年左右。中原地区养猪已经盛行。 在华南地区的广西桂林甑皮岩,发现新石器时代早期的猪骨骼,经C“测定,距今约九千年的时间。 由上述出土文物证明,我国南北各地,早在六、七千年以前,随着生产的发展,已将猎获的野猪逐渐驯养成为家猪,出现了原始的养猪业。 从河姆渡遗址发掘出的猪骨中,幼猪骨骼占有较大比重,说明当时宰杀幼猪已相当普遍。这可能是因为在当时农业生产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养猪成为防止饥荒,调节粮食余缺的一种手段。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宰杀幼猪逐渐减少,猪的数量与类别必增多起来。 世界上现有最早的文字记载,我国殷墟出土的甲骨文(是商王朝后半期八代十二王,二百七十三年间的遗物。约公元前1339年—前1066年)即有关于养猪的文字。如甲骨文中的*字,是养猪的栏圈,作屋形,其中却是双猪,而且加阑以示封闭之意。由此可证,此时的养猪已作较长时期的拘禁,所作双猪之形,表示雌雄同栏,已能交配和繁育于其中了。这应是商、周时代养猪已知舍饲的证据。 在《周礼》中,记载了有关各种猪的不同叫法,通称为彘或猪。分别来说:牝猪叫*[豕+母],牡猪叫豭。若以年龄老幼两分,小猪叫豚,生后六个月叫猔,一岁叫豵,二岁叫豝、三岁叫特。四岁叫豜。阉猪叫豮,老猪叫*[豕+艾]。以毛色而区分:体黑白头的叫*[豕+觅,四蹄皆白的叫胲。说明随着生产的发展,当时对不同的猪已有区分的要求。 商、周时代养猪技术方面的另一项创新是阉猪技术的发明。据《易经》记载:“豶豕之牙吉”,意即阉割了的猪,性子就会变得驯顺,虽有犀利的牙,必不足为害。《礼记》上捉到:“豕曰刚鬣,豚日腯肥”,意即未阉割的猪皮厚、毛粗,叫“豕”;阉割后的猪长得膘满臀圆,叫“豚”。而“腯肥”这个名词早在《左传》中已有提到,这是养猪史上的一件大事。由此可见,古代对于睾丸的功能和它对动物生理,特别是内分泌上的作用,不仅描述了形态上所引起的变化,而且也叙述了生理上的转变,这是我国劳动人民把内分泌学运用到生产实践中去的一个范例,几千年来这一阉割技术,广泛流传于我国民间,深受农民的欢迎。 我国的养猪业是伴随着农业生产而渐次发达起来的。我国养猪不仅为了食肉,而且还为了积肥。“养猪不赚钱,回头看看田”是相传已久的农谚。早在西周时期(约公元前11世纪~公元前771年),人们对肥料与土壤的关系已有相当的认识。西汉时期(公元前202年—公元9年),由于牛耕区域的扩大,耕作技术的改进,水利事业的兴盛,封建社会中的农业生产出现了一个高峰,养猪业也随之有相应的发展。养猪方式多以放牧为主,但由汉墓出土的陶猪圈各种类型的考证。说明在某些地区已出现舍饲与放牧相结合的方式。到了西汉以后,为了积肥,又设计建造了各种形式的猪圈:有独立式的猪圈、各种与厕所相联的连茅圈和与住房或作坊相联的猪圈,式样各异,不一而足。 汉代在猪种选育方面。继先秦时期的“六畜相法”之后,得到进一步发展,如汉代《史记.日者列传》记载:“留长孺以相彘立名”。方以智所著《物理小识》中曾引留长孺的相彘法:“短项无柔毛者良,一厢有三牙者难留。”说明当时在鉴定技术上已掌握了机能与形态的关系,对汉代猪种质量的提高起了很大作用。关于汉代猪种的优秀品质。可以从近年来出土的古代文物加以证实。 根据它的外形来看,头短宽,耳小而直立,颈短阁,背腰宽广,臀部及大腿发育良好,四肢短小,这种优美的体态,说明我国古代华南猪种早就具有早熟、易肥的特性而为国外所重视,故在汉代即被古罗马帝国(大秦国)所引入,以改良他们的本地。猪,这样就育成了罗马猪(又名拿波利坦猪),而罗马猪对于近代西方著名猪种的育成起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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