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2-03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从猪场拆迁说起 在过去30多年中享受了粗放式增长红利的养猪业,已经陷入发展困境。自2005年以来,关于养猪业需要变革的呼声就不绝于耳。对于大多数猪场而言,此刻是“山雨欲来风满楼”。 近年来,珠三角各地已经率先掀起猪场拆迁潮。广东省东莞市自2005年起开始清理养殖业污染,中途由于生猪市场的大幅波动,政策一度摇摆不定,但2012年5月东莞再度出台“禁猪令”,规定猪场无论大小,以“环保不达标”、“猪舍没有报批”等各种理由遭到清除。2013年东莞通过了《东莞市“十二五”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方案》,这个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禁猪令”,打破了东莞养猪的最后一点幻想。增城市拆迁猪场的行动来得更加猛烈,从2011年起采用“堵疏结合”的方法整治养猪场,截至2013年8月19日,累计已经清拆养猪场7252家,占总数的99.5%。深圳、佛山、中山、惠州等城市清拆猪场的报道也屡见报端。 在这些猪场清拆行动中,许多养殖户因此付出了惨痛代价,甚至彻底退出了养殖业。“偌大的珠三角,容不下一头猪”的预测逐渐成为现实,令人无奈。 环保就像是广东养殖业的“阿喀琉斯之踵”。根据2012年的统计数据,广东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猪场超过1万家,占该省的60%。这部分猪场约中仅30%建设了大中型沼气处理设施,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的更少。对于散户而言,一无政策扶持,二缺资金投入,在环保上更是难有作为。也就是说,一旦地方政府严格执行环保政策,大约有70%的猪场难逃被强制拆迁的结局。 从优化城市产业结构、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角度讲,地方政府清理“脏、小、散、乱”猪场,要求养猪场迁至土地资源更为宽松的地区,本身无可厚非。只是,一些地方政府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过于简单而粗暴,虽合乎法规,但止于情理。将环保后果完全由养殖户来承担不合理,地方政府应该考虑到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建立政府与养殖户之间的对话平台,在有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有必要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案。这种一拆了之、不拆罚款、拒拆抓人的执法行为,既寒了人心,也伤了政府公信力。 事实上,广东并非不需要养猪业。由于人口持续增长、城镇化进程加快及收入增加等因素驱动,广东猪肉消费需求依然保持增长态势。政府提出的目标是:2020年广东生猪出栏要达到5245万头,标准化规模养殖比例达到90%以上,废弃物资源利用率90%以上。倘若各个地方政府如此卖力地清拆猪场,而非加以引导,未来谁来养猪?猪肉从何而来?一拆了之实则是急功近利的做法,因势利导,因地制宜,推进生态与健康养殖才是正道。在这一点上,《方案》“以奖促治”的主导方向更符合生产实际,也更有人情味。 十字路口 随着养猪投入加大、生产成本升高、市场风险加剧,加上产业政策频出,散户的生存形势不容乐观,产业结构亦在悄然发生变化。一个显著特征就是行业规模化发展加速。据了解,目前中国每年的生猪需求量6.3亿头,其中40%为散户养殖。近几年我国规模化养猪发展迅速,目前基础母猪500头、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大型猪场约有2500个,约占全国总出栏数量的10%。而在未来10年内,自繁自养50头~500头基础母猪或年出栏1000头~10000头的规模猪场将是发展主流。预计到2020年,存栏50头基础母猪或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或养猪企业)年出栏量将达到总出栏量的50%以上。 散户经营日益困难,正在面临彻底出局的危险。养猪业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可以说大局已定,作为畜牧大省的广东,这一步伐走得更快一些。 对于政府而言,如何引导这一场变革依然是一大挑战。2008年广东省农业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局联合印发了《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年~2020年)》,要求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积极发展环境友好、清洁生产、可持续、健康养殖生猪产业,保护水资源与环境,综合利用生猪生产废弃物,使污水达标排放。 现在回头来看,《规划》执行的没有预期顺利。当然,这种情况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各地土地资源已经相对紧缺,养猪业一不带来税收,二要给予财政扶持,三是食品安全的风险也高,因此并不是一个很受地方政府欢迎的产业,这也产生了来自地方政府内部的阻力和障碍;另一方面,由于改革开放以来,该省养殖业有了长足的发展,菜篮子供应有保障,加上养猪业积弊已久,地方政府失去了推进养猪业变革的压力和动力。既存在阻力,又缺乏动力,就使得养猪业的转型升级步伐放慢了下来,甚至在一些城市明显出现了“盛极而衰”的态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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