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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羊场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思考

时间:2023-06-28    点击: 次    来源:中国畜禽种业    作者:郭育培等 - 小 + 大

净化工作领导小组应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管理,制订人员疫病防治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定期对各生产阶段员工进行管理制度、生产规程、技术规范、疫病防治、生物安全、自身防护等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并形成培训考核记录。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对种羊场员工尤其是与生产密切相关工作岗位从业人员每年进行1 次健康检查,并获得(有关布鲁氏菌病)健康证。

3.2 完善屏障设施建设

种羊场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粪污处理区和无害化处理区等各区域周围应设有实体围墙或能够与外界进行有效隔离的其他物理屏障,且有明显防疫标识。生产区应距离其他功能区50m以上或通过物理屏障有效隔离,具备防鼠、防鸟、防虫媒、防犬猫进入的设施设备;场区卫生状况良好,场内净道、污道分设且无交叉,人员、羊只和物资运转应采取单向流向;入口有独立的更衣室、淋浴间且气流无交叉,有人员、物品、投入品及可覆盖全车的消毒设施设备;生产区内有人员、物品、道路、羊舍及羊只等消毒设施设备。应设独立兽医室,配备正常开展临床诊疗、采样和高压灭菌等设施设备。生产区、羊舍内部应设置消毒器材或设施,定期进行消毒并开展消毒效果评估,羊舍内应有通风、换气和温控等设施设备。病羊专用隔离治疗舍应与生产区间隔300m 以上或通过物理屏障进行有效隔离。

3.3 加强饲养、标识和无害化管理

种羊场应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采取全进全出的生产管理模式,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健全,记录、档案完整;应建立羊只、物品、投入品、人员、车辆等的标识,实施可追溯管理;应建立专用、统一的无害化处理制度,各羊舍粪便、垫料、污水、污物及废弃物的运输处理、防疫设施设备等应符合生物安全和环保要求。

3.4 强化生物安全管理

净化工作领导小组应遵循全程风险管理的原则,制定、督促落实覆盖种羊场各生产环节的生物安全制度、计划,建立内部审核和评估制度,每季度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对生物安全制度、计划和措施进行内部审核、维护和改进,完成内部审核并形成评估报告,根据结果督促各生产阶段相关人员进行落实改进,形成整改记录。组织建立疫情报告体系,制定适合本场的卫生防疫管理制度、传染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开展1 次应急反应演练和人员培训;分类储备足量的防疫应急物资。当本场区发生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规定报告,并及时采取临时隔离、清洗、消毒、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等强化的生物安全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3.5 加强主要羊病监测净化

种羊场应制定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等年度监测计划和监测净化方案,监测净化方案应具有可执行性,明确监测目的、监测范围、检测病种、监测频次、抽样方式、监测方法、监测结果的应用等。兽医技术人员应对羊只进行日常临床健康检查,凡发现羊只出现口蹄疫、布鲁氏菌病、小反刍兽疫等可疑临床症状、异常死亡或其他异常症状的,应及时向当地官方兽医机构报告,并采集样品送实验室进行检测。全面记录分析、总结养殖场内羊只发病情况和健康状况,掌握本场疫病流行情况。每次对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定期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形成监测分析评估报告。同时,种羊场应对生产性能、发病率、阳性率等净化效果定期进行评估和分析。

3.6 做好记录档案管理

种羊场应做好引种、隔离、配种、妊娠、产仔、生长、发病、诊疗、投入品使用、淘汰、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疫病检测和人员车辆出入等相关记录。各生产环节应做好人员培训和考核、内审和改进、应急演练、疫情处置等环节的记录和存档。记录应填写规范、真实完整,所有记录分类存档、标识清晰、保存于专用档案柜内,便于查阅,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 年。

4、小结

当前,畜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动物疫病净化是种羊场提升品牌竞争力、实现现代养羊产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种羊场需要在净化工作团队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升级完善硬件软件构建生物安全体系,落实优化生物安全措施,逐步实现重点羊病净化,巩固维持净化效果,提高生产性能和产品质量,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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