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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畜牧兽医代表委员最强音(三)

时间:2022-03-11    点击: 次    来源:金融投资报,中国食品安全等    作者:阳光兽医综合 - 小 + 大

【编者按】阳春三月,北望京城。全国两会,共同关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分别将于3月5日、3月4日在京开幕。这是我们党第三个历史决议发布后的两会,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的两会,意义非凡。对中国而言,在“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后,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实现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的有效衔接、聚焦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目标、高质量发展等大事,将是今年全国两会的重要议题。在两会代表、委员中,与畜牧业有关的声音有哪些?一起来关注!

一、北京食品研究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乔晓玲: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关系到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关系到公共环境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及人民的身体健康。病死畜禽尸体不仅危害环境安全,传播疾病,危害人类及动物的健康,而且给养殖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有资料显示:我国畜禽传染病约有 200 多种,每年因各类疾病引起的猪的死亡率约为 8%~12%,家禽的死亡率约为 12%~20%,牛的死亡率约为 2%~5%,羊的死亡率约为 7%~9%,其他家畜的死亡率在2%以上,其中因传染病和寄生虫病死亡的占一半以上。
  如何避免病死畜禽进入流通环节,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如何避免病死畜禽所携带的病原体扩散传播,引发公共卫生问题等,仍是目前需要思考的问题。
  我国在对病死畜禽进行处理时,依旧存在着补偿机制不足、无害化处理场所不足、技术落后以及二次污染严重等各个方面的问题。
  无害化处理补偿机制不足,相关政策有待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只是针对规模以上生猪养殖场,而没有补贴政策的小型养殖场反而是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没有全面覆盖畜禽种类,存在补贴标准偏低和补贴资金到位滞后现象;无害化处理技术和处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地区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落后,深埋法、化制池等处理模式存在处理不彻底、安全隐患多等问题,给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2017年6月,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3号),废止了屠宰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标准相关文件,中央财政不再安排原列入“固定数额补助”的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2021年6月25日,国务院颁布新的《生猪屠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费用和损失,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予以适当补贴”。但没有规定全国性的补贴标准,由于各省市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财力不足地区未将无害化补贴列入专项,许多产区的企业多年无害化补贴一直未予到账或到账数额不足,对产业健康发展极为不利。

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五点建议:
  第一,进一步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加大对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经费投入,要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补偿费用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将散养户统筹纳入补偿的范围内,扩大无害化处理畜禽种类的补贴政策;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成本相结合,完善和补充现有的补助标准;从中央层面制定统一的无害化处理补贴标准、补贴时间,便于全国各地无害化处理考核部门监督财政部门执行。
  第二,进一步完善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和处理体系建设。根据当地畜牧业发展的实际现状,畜禽养殖数量和分布,设置分布合理、建造科学和方便储存消毒的区域性病死畜禽收储点;建立区域性大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规划修建适当规模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支持利用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加大研发投入,从绿色、生态、环保和可持续科学发展出发,开发新型生物技术与机械融合的处理设备,实现就地处理、肥料还田的增效、减排的良性循环。
  第三,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健全监管监督机制。加强基层动物卫生队伍建设,加大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经费投入,确保配备有足够监督执法人员和必要的工作设备,加强动物防疫执法监督,从源头上遏制病死畜禽流入市场。
  第四,制定相应配套的法规。依据《动物防疫法》,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配套法规,明确不按照法律法规处理病死畜禽的处罚条款;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严厉查处收购和贩卖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设立公布执法监督电话,设立适当的举报奖励措施,形成守法执法互动,充分发挥法规的效力。
  第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法》和《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对相关人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培训,提高法律意识,能够正确、规范地处理病死畜禽尸体,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危害人畜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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