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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的三起特大型假兽药案件

时间:2021-04-13    点击: 次    来源:兽药法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层层深挖,两赴河南成功收网

  产品报价单、说明书、GMP认证、生产许可证……看似“正规”的手续一应俱全。执法人员初步判断,这是一个有组织、有计划,销售假兽药的作案团伙。通过几个月的连续循线追踪、深入摸排,专案组在河南省郑州市、驻马店市抓获杨某的上线庄某、张某等4人。

  “根据张某的供述,他不止虚构了这一个企业,这个企业是销往浙江这边的,还另外虚构了一家公司销往广东,广西等地,用来拓展他的销售额。”杜桥派出所民警黄敏辉介绍,该团伙以兽药经销商的名义,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在网络上大量销售假兽药。接到订单后,换上假包装,贴好假标签,再通过物流发送给下线。而所谓上千块一桶的“兽药”,不过是几块钱的葡萄糖粉。

  “一桶是三十包,经销商从厂里进货价是两百五十块钱一桶,卖到养殖户手中的售价是1000块钱一桶,对于厂家来说,成本可能就只有几十块钱甚至几块钱,就是最普通的葡萄糖很廉价。”杜桥派出所民警黄敏辉说。

  目前,杨某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被临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50万元;张某等4人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均已移交起诉。

  3、最高法裁判文书披露:制造和销售假兽药被判15年至12年不等

      从来自最高法的裁判文书了解到,制造销售假兽药并通过网上销售,被国家执法部门查处起诉后“重判”:被告人刘某伙同被告人周某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设立“四川康威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未注册),专门从事生产、销售假兽药活动。

  2015年3月初至案发前,刘某在郑州市金水区一美食广场租赁两间简易仓库,组织生产假兽药,雇佣被告人刘某凯为公司经理,具体负责假兽药的生产和销售;周某从他人处购买兽药原料后,交被告人杨某、袁某掌加工生产,即在兽药原料中随意添加葡萄糖等原料,制成十几种假兽药,假冒“阿莫西林、氟苯尼考、替米考星、盐酸多西环素、粘杆菌素”等兽药并粘贴“四川康威”或者“康威牧鑫”的商标,由周某和刘某凯负责,通过网络或者电话对外销售。

  周某在生产繁忙时,还曾指使其弟被告人周某兴帮助生产或者发货。被告人方某成、范某凯明知刘某、周某等人生产、销售假兽药,为牟取利益,仍违反规定帮助其印制假兽药包装袋。经审计,自2015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7日,“四川康威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总业绩(银行收入并物流公司代收货款)约为1080.15万元。经鉴定,涉案兽药为假兽药。

  刘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一、二审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凯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其余被告人亦被判处相应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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