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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肆虐竟是俄罗斯惹的祸?

时间:2018-09-09    点击: 次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作者:张田勘 - 小 + 大


通过对非洲猪瘟历史的梳理可以看出,长期以来,俄罗斯一直就是非洲猪瘟的“中转站”。1921年肯尼亚首次发现猪病疫情,其临床症状与传统猪瘟高度相似,而且首次发现于非洲,故而命名为“非洲猪瘟”。此后,该疫情在非洲大部分国家陆续发生,且频繁爆发,肆虐非洲各国。1957年,非洲猪瘟首次“走出非洲”,在葡萄牙发生,其后又先后传入西班牙、法国、意大利,并于1970年初传入前苏联。

2000年之后,非洲猪瘟再次在全球肆虐。自2005年以来,全球已有16个国家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发生过非洲猪瘟疫情或检测到非洲猪瘟病毒,其中包括4个非洲国家、11个欧洲国家。

根据OIE的统计,2018年以来全球非洲猪瘟疫情更为严重和复杂,共有11个中东欧国家通报发生2710起疫情,其中罗马尼亚的疫情最为严重。8月25日,罗马尼亚农业部门证实该国最大的养猪场爆发非洲猪瘟疫情,预计将有14万头生猪被扑杀。罗马尼亚南部地区最近一年以来已暴发数百起非洲猪瘟疫情,今年已扑杀了超过10万头生猪。

国际上非洲猪瘟的流行证明,生猪吃了含有非洲猪瘟病毒的食物和饲料是引发瘟疫流行的重要原因。1978年4月巴西里约热内卢的一个农场出现非洲猪瘟,大量的猪陆续死亡,当年8月,非洲猪瘟迅速传播到巴西的十多个州。后来经过调查,证实是里约热内卢机场内的某工作人员收集国际航班的残羹喂养自己农场的猪只所致。

调查发现,俄罗斯非洲猪瘟控制不力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存在大量未经兽医监督的低生物安全水平的小型农场、用未处理的残羹喂猪、自由放养猪只、非法运输猪肉制品、政府低效率、缺乏防控疫情的主体责任机构,甚至用刑事责任威胁让疫情蔓延的农场主,导致不少农场主为逃避惩罚而秘密掩埋病死的猪,掩埋地又成为感染野猪的温床。

非洲猪瘟的传播途径和方式有很多,猪肉及猪肉制品、被污染的饲料、水源、器具、泔水、垫料等(间接传播途径)、工作人员及其服装以及污染空气均能成为传染源,主要经口和上呼吸道途径传播。而且,蜱也是重要的传播媒介。

俄罗斯的调查表明,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移动或接触、饲喂泔水是主要的传播方式。但是散养的猪通过蜱,以及与野猪的接触也能传播非洲猪瘟。在俄罗斯传播非洲猪瘟病毒的蜱主要是“钝缘蜱”,非洲猪瘟病毒容易进入“钝缘蜱”体内长期生存并循环繁殖,难以根除。而且散养的猪也不利于疫情的监视和控制。

这一点中国与俄罗斯有相似处,在中国仍有约40%的猪是依赖家庭散养。因此,尽管此次中国发现非洲猪瘟都喂食了泔水,在未来也不排除因为散养猪而导致疫情的扩大。中国农业农村部的调查就显示,8月份中国出现的4起非洲猪瘟疫情都存在着用餐厨垃圾(俗称泔水)来喂猪的情况,说明生猪吃了含有非洲猪瘟病毒的食物和饲料而引发疾病。

跨国传播及经济损失

非洲猪瘟病毒除了可以在“钝缘蜱”中增殖,并使其成为主要的传播媒介外,还可以在非洲和西班牙半岛的几种软蜱中生存,这些软蜱也成为非洲猪瘟病毒的贮藏宿主和媒介。此外,美洲等地分布广泛的很多其他蜱种也可传播非洲猪瘟病毒。

非洲猪瘟病毒可经过口和上呼吸道系统进入猪体,在鼻咽部或是扁桃体发生感染,病毒迅速蔓延到下颌淋巴结,通过淋巴和血液遍布全身。非洲猪瘟的发病率通常在40%~85%,死亡率因感染的毒株不同而有所差异。高致病性毒株死亡率可高达90%~100%,而低致病性毒株死亡率为10%~30%。

由于贸易全球化以及交通工具的迅捷,非洲猪瘟这种发生在动物的传染病,可以如同人类的传染病一样,能够跨国界传播,可以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目前对非洲猪瘟并无有效的药物和其他治疗手段,疫苗也正在研发中,唯一可庆幸的是,非洲猪瘟不传染人,不属于人畜共患病。

尽管如此,该疫情对中国经济和消费的影响是巨大的,因为中国养殖了全球一半的生猪,猪肉消费占总肉类消费的60%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有接近10%的比重为猪肉。加之中国生猪养殖规模化程度低,生猪调运频次高、数量多,因而,非洲猪瘟若在国内进一步蔓延,将对中国的生猪养殖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当然,中国出现非洲猪瘟可以刺激和促进药物和疫苗的研发,以防治这种疾病,但是这些研究短期内可能还难以产生应用成果,因此,防范的重点还是要放在管理生猪饲养和切断传播链上。另外,可以学习国外对非洲猪瘟防范的有效经验,例如西班牙从1960年起饱受非洲猪瘟困扰,始终难以根除。从1985年起,西班牙转换思路,采用隔离、扑杀、改变养殖方式、加强对非洲猪瘟的科学研究等,耗费10年时间,到1995年终于完成了“非洲猪瘟根除计划”。

有鉴于西班牙的经验,此次非洲猪瘟在中国发生后,除了全部扑杀疫区的病猪外,首先应当切断传染源和传播链,重点是停止从疫区进口猪、野猪和相关产品;同时,将国内已经发生非洲猪瘟的地区划为疫区,禁止该地区的猪产品流通到非疫区。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限制生猪及其产品由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省,在疫情解除封锁前,暂停生猪外调,同时关闭省内所有生猪交易市场,并对生猪产品的调运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此外,视疫情发展的情况,也有必要在疫区内禁止生猪生产至少10年,同时适当增加猪肉进口,以缓解由于疫情和管制造成的猪肉供不应求。

同时,中国应该对现有的养殖模式加以改进,禁止使用残羹和泔水喂猪,减少猪的散养,以避免病毒在各地的猪种之间、野猪与家猪之间循环和交叉感染,这既能防止非洲猪瘟病毒的变异,又能阻止病毒的循环感染,后两者已被证明是疫情扩大和加重的重要因素。

各国经验表明,政府要采取各种措施,尽早强化对非洲猪瘟实施防控措施,为了做到严防死守,应该对非洲猪瘟疫情区的扑杀进行补贴,同时,也可以以其他畜类产品生产来弥补猪产品给养殖业带来的损失,如加强禽类、鱼类和牛羊等养殖业的发展。最终所达到的目标,就是要以最小的代价控制非洲猪瘟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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