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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猪业转型升级经验总结和启示

时间:2017-09-22    点击: 次    来源:中国畜牧杂志    作者:项国鹏 - 小 + 大


2.4 推广生态循环农业

为实现农业水环境治理目标,浙江省按照畜禽养殖“一县一规划、一场一方案” 的要求和“谁养殖、谁治理”主体责任,实施生猪养殖污染治理与排泄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生态养殖,要求不同地区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生猪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及农牧生态平衡模式。

浙江省生猪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主要有污水深度处理模式、养殖密集区废弃物集中处理模式等。浙江各地在“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的基础上,构建沼液和初级粪污的资源化利用机制,尤其在养殖密集区,实行个人筹集一部分、政府扶持一部分、猪粪加工效益补贴一部分,逐步建设和完善生猪养殖的粪污处理设施。浙江省2014 年新建的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30 个,目标到2017 年底至少建成200 个。浙江农牧生态平衡模式主要包括种养一体化、“三改两分再利用”等,通过种养结合使畜牧业废弃物与种植业消纳点对点、量对量、时对时地有效对接,实现零排放。

以浙江嘉兴为例,作为养殖密集区,嘉兴开展生猪养殖与土地流转、有机肥生产、农业种植相结合的“三结合”生态发展模式。一方面,建立“三废”收集服务体系,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处理粪污。嘉兴龙头企业、合作社、处理中心和农户四方参与合作,通过龙头企业加工将干粪制成高级有机肥; 另一方面,通过沼气池加沼液收集对养殖废水进行综合利用和集中处理,倡导养殖户建设沼气池,配套沼液储存池,基本实现“一户一池”全覆盖,实施沼液还田,16 个牧业小区均实行“猪- 沼- 草” 的生态养殖方式,对本地无法消纳的沼液调送污水公司联合处理,使猪场达到零排放。

2.5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2013 年,浙江省政府加大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建设力度,并着力构建监管长效机制。2013 年以来,全省建设41 个死亡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厂, 形成了高温干化、高温碳化、高温高压生态循环处理及高温生物降解无害化处理模式和“村收、镇聚、县处理”的无害化收集处理机制。在此基础上,浙江龙游实践出养殖户、保险公司、处理中心、政府部门合作的新模式,建成日处理20 t 病死动物项目, 建立了“政府监管、企业运作、财政补贴、保险联动” 的病死动物无害化长效处理机制。

此外,由于大量的小型养殖场被关停,浙江生猪养殖数量显著下降,死亡猪数量也相应降低,部分地区无害化处理设施产能得到释放。为了避免设备资源浪费,浙江省农业厅和财政厅出台《关于推进死亡动物跨区域联动处理机制建设的意见》,通过统筹协调和区域联动,避免无害化处理设施重复建设和设备闲置,努力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 的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3 浙江省养猪业在转型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3.1 退养户转产转业遭遇挑战

自“五水共治”以来, 浙江省关停了大量的中小型养殖场,各地政府鼓励退养户转产转业,然而一些地区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较多。一方面,部分退养户因为无法割舍对生猪养殖的感情,或因文化程度不高、学习能力欠缺而对新产业有所畏惧,转产转业热情不高;另一方面, 转产转业后养殖户的经济利益大不如前。退养户大多为50 头以下规模的散养养殖户,具有成本低、生猪死亡损失低等优势,尤其在浙江,散养利润率明显高于其他规模养殖方式,退养户转产转业后的收入一般较之前产生较大差距。尤其是转产户在从事新产业中往往会遇到“销售难”和“贷款难”的问题。由于转产转业后,退养户仍从事农业领域相关产业,但其对新产业技术储备欠缺、行业规模不了解,造成产品滞销,收入下降;另外,种植业授信评估较低,部分农户年龄受限,无法贷到足够资金, 退养户无法大规模投入,发展资金受限。

针对以上问题,政府要开展“帮扶”活动,将部分转产转业后效益好的退养户作为带头人,帮助和辅导其他退养户进行转产转业,传授成功经验, 形成转产转业的良好氛围;此外,要对转产转业户进行技术、市场销售等培训,帮助退养户快速学习新产业的发展规律;同时,要鼓励企业与村结对, 采取“公司+ 基地+ 农户”、“公司+ 农村合作社” 模式引导并指导养殖户进行转产;当地银行、农村信用社也要开展“普惠金融”,推出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帮助退养户解决“贷款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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