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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那些“不为人知”的骗局

时间:2016-08-29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二、教你如何识别真正规范的合作社
  目前,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情况数量庞大,如今有很多披着“华丽”衣服的农村合作社,让人很难看清,不少伪装的合作社完全符合政策规范:登记的身份证都用农民、存款都“标识”为股金、支付的利息都“乔装”成分红。同时,也做些农资统购、也有“规范”的章程和“民主”管理制度…… 在这些伪装下,我们如果仅仅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文字入手,是很难识别出那些不规范的合作社的。那如何才能辨别合作社的“真伪”呢?
  这些特点可以看出来:
  1、资金大额流向非农领域
  比如房地产。不规范的合作社发起人,不懂得合作社信用合作的优势在于开展“小额、分散”的农村金融服务,而是急功近利把资金大额投入到类似于房地产行业的非农产业。随着近两年整体经济形势的下滑,很多行业资金链断裂,导致合作社连锁反应。规范的合作社,坚持服务三农,资金小额分散。
  2、合作社核心控制“非正常”
  不规范的合作社发起人,一旦进入信用合作领域,通常会把社员资金用于购买个人的奢侈消费,比如名牌服装、手表、汽车等。规范的合作社发起人,了解合作社股金的来源和规范的去向,个人生活中规中矩。而规范的合作社,则会把重心放在三农上面。
  3、拿高额的收益“诱骗”农户存款
  不规范的合作社,不从服务农户入手,不做团结农户的工作,仅仅通过承诺高收益来吸引农民存款,高收益诱惑包括短期的实物馈赠和高利息收入。为了消化资金的高成本,不得不高利息放贷,而高利息贷款通常意味着高风险。相反,规范的合作社,扎根农村,社员对合作社信任度高,入股合作社的收益哪怕与银行相差无几,农户也愿意加入合作社。
  4、跨地区经营
  不规范的合作社,把合作社搞成“跨区域连锁企业”,到外县、外省发展业务,一方面当地社员群众基础差,一方面跑路动机强。规范的合作社,坚持县域范围内本土经营,当地社员基础好,跑路动机弱。
  被合作社“坑”了,该找谁说理?
  首先,根据我们国家2007年针对农村下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农业专业合作社法》,农业合作社是一个非常特殊的一个群体,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而不是公司法意义上的有限责任公司。
  对于合作社倒闭后农民的钱由谁进行赔偿的问题,可以明确地说,这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上目前还是一个空白。关于如何承担责任,虽然《农业专业合作社法》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合作社倒闭了,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的时候,应当由原来的发起人即专业合作社的社员进行清算。但是,如果具体来讲,比如说投资不到位如何承担责任,这块有待于法律的进一步明示。
        编后语:
  我国有140多万家农村合作社,但是每个合作社都是以农民的利益在运营吗?这谁都保不准,因为谁都有私心,但是农民朋友要注意,千万不能为让一时的“高利益”蒙骗了,在加入合作社的时候,一定要把好关,不然你的钱投进去了,就不是那么容易拿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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