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疫病防控 > 兽医战略 > 文章

动物防疫事件引发的思考

时间:2015-01-18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3 建议及对策
    3.1加大动物强制免疫的宣传力度,提高养殖户对防疫重要性的认识。在每年开展狂犬病及动物防疫之前,县政府要装备宣传车到全县各个乡镇进行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2加大财政投入。适当提高动物防疫反应死亡补偿标准,可按当时市场价格的70%~80%给予补偿(包括猪、牛、羊、禽);提高村防疫员报酬,由过去的700~900元提高到2000~2500元;设立动物防疫人身伤害补偿基金,由县财政列支对防疫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解决好因防疫而引发的防疫人员受伤后的医疗费。
    3.3要解决村防疫员的养老保障问题,使其在60岁后能领到养老保险金,彻底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3.4建立一支稳定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每村应配1~2名较为年轻且热爱本工作防疫员并对其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证。
    3.5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室建设,改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条件。政府应把村级防疫阵地建设列入防疫体系建设项目,争取上级补一些,基层筹一点的方法,建设1个不少于50m2的村级防疫室,配备必要的设施。
    3.6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考核机制,工资待遇与工作量挂钩,对动物防疫考核时,由乡镇政府组织,乡镇兽医站具体实施。
    3.7明确责任,落实防控责任制和追究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和部门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建立起“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和应急机制,组织乡村干部,带领技术人员,开展免疫。
    3.8督促指导,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各级领导要亲自组织,靠前指挥,帮助解决防疫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防疫质量和密度,对未完成上级任务而造成疫情流行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即疫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疫情处置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坚决依法依纪处理。
    本文作者:陕西省汉中市洋县金水镇畜牧兽医工作站 武培福等

上一篇:规模化养殖时代兽医何去何从?

下一篇:未来的兽医服务模式:第三代兽医服务模式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403号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电话:0319—316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