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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下肉鸡防疫体系分析

时间:2010-04-28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北京华都肉鸡公司 - 小 + 大

    3.2 对现有养殖小区、农户进行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改造 目前,肉鸡生产企业90%以上鸡源来自“公司+农户”模式。现行肉鸡经营模式向“公司+标准化养殖场”模式的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且企业自身经济实力及对当前形势的认识也不可能很快到位,因此为了提高疫病防治水平和毛鸡检验合格率,当务之急是对农户和养殖小区进行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改造。
    (1)要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的“五统一”要求进行规范,即统一供雏、统一供料、统一用药、统一防疫、统一屠宰。
    (2)向所有的养殖小区派驻技术人员,负责提供饲养管理、防疫消毒、兽药与疫苗使用等全面技术服务和监督管理。
    (3)对达标无望的小区或农户应逐渐淘汰,宁缺毋滥。
    (4)制定严厉的惩罚措施,对违反者给予重罚。
    (5)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把国家有关部门对生产出口鸡肉产品企业的要求、检疫内容、用药规定等印刷成册,散发给所有以出口为目的的肉鸡饲养户、养殖小区和中介组织,使他们都能真正了解和掌握这些规定和要求。
    3.3 建立养殖行业准入、认证和备案管理制度 建议国家、地方政府或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在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基础上对诸如鸡场选址与布局、分布数量、养殖密度、鸡舍工艺设计、建筑质量、设备配置、畜牧兽医人员配备、污染物处理(环保)等方面制定标准、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达不到标准的不准予开业(饲养),以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养殖行业能够按政府规划运行。 
    3.4 制定国家和地方级动物疫病控制规划方案 包括建立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建立重大疫情报告制度、建立国家和地方级紧急疫情动物扑杀补偿基金、建立畜禽及其产品动态流动可追溯监控制度、增强执法兽医监督力度(病、死、淘汰动物处理,饲料添加剂及药物使用规定,动物性食品安全性保障,患病动物运输和销售)、建立紧急动物疫病的风险评估体系、加强对兽医及其他动物保健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现有的技术支持体系,在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加速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
    3.5 与国际接轨,理顺兽医行政管理体制 当今,动物疫病的防治已不仅仅是兽医工作者和养殖业主的事情,它关系到人类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涉及兽医公共卫生、重要动物传染性疾病暴发、对国家经济、贸易都可能产生重要的影响或严重的社会经济后果。目前,我国兽医管理体制“条块分割、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现状已严重制约了动物疫病控制水平和畜禽产品安全监控。因此,应尽快与国际兽医行政管理体制接轨,建立垂直、统一的兽医行政管理监督执法体系,引入OIE以《动物卫生法典》的形式推荐,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已实行的官方兽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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