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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两起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案

时间:2026-05-29    点击: 次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基本案情:2026年3月10日,定南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杜洛克猪肉案件。经初步核查,涉案猪肉来源不明,数量较大,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定南县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026年4月3日,定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后续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两猪肉香,安全记心上

“一两猪肉香,安全记心上”,猪肉是咱们日常饮食里的常客,但有些看似新鲜的猪肉,可能藏着危及健康的“陷阱”——那就是未经检疫、来源不明的“白板肉”。近期,赣州市定南县市场监管局坚持将食品安全整治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一体推进、同向发力,聚焦制售假劣肉制品等群众关切问题,重拳出击、严查严办,连续查处两起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案件,斩断食品安全领域利益链条,坚决守护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3月10日,该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查出一起涉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杜洛克猪肉”案件。涉案猪肉来源不明,数量较大,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依据相关规定,该案已于当日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3月15日,正值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该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叶某销售的猪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所售猪肉表皮未见合法检疫验讫印章,现场亦无法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涉嫌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执法人员当场对涉案猪肉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经清点,共计146.7斤。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该局已于3月23日依法对其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强肉类市场监管,以实实在在的监管成效,筑牢辖区食品安全防线。

为何必须严查“白板肉”?白板肉,是指未经国家批准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动物防疫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且无法提供合法有效证明(即无“两证两章”)的猪肉及其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生猪从屠宰到上市,必须经过动物防疫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两道关口,任何私宰肉、未经检验检疫的“白板肉”均属违法经营。此类肉品可能存在疫病、兽药残留超标、注水等安全隐患,直接威胁群众身体健康。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务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切勿心存侥幸。居民购买猪肉请选择正规商超、市场,主动查看检疫合格证明。如发现可疑“私宰肉”或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举报,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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