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02 点击: 次 来源:中国畜牧兽医报 作者:陈莎莎 张珩 - 小 + 大
2、探索建立企业评价体系,发展分类分级监管方式 当前兽药生产企业数量众多、产品种类繁杂、流通环节复杂,在监管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为提高监管效率,可以借鉴国内外管理方式并结合行业实际,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兽药生产企业监管信息档案,探索构建企业分级评价体系,推行分类分级监管。可根据产品类别、安全风险程度,结合日常监管和产品抽检结果,确定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级别,对风险等级高的兽药生产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高检查和抽检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将会进一步提高兽药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兽药智慧监管 信息化建设是推进兽药智慧监管的重要抓手,应进一步统筹各类信息化建设资源,加快行政审批、批签发、产品检验、二维码追溯、监督检查以及行政处罚等数据的整合,建立兽药监管数据共享平台,打破信息孤岛,实现资源共享,并进一步挖掘兽药追溯信息在产品抽检、日常监管中的应用价值,深入分析追溯数据,为监管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同时,鼓励兽药生产企业,特别是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记录生产、检验数据,逐步推进生产企业信息化建设,实现生产过程的可追溯,便于监管部门全方位掌握产品实际生产情况,从而实现对兽药产品的精准监管。 持续开展GMP监督检查已成为兽药生产监管的常态化措施,农业农村部对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公开曝光,提高了兽药检查的震慑力,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兽药违法违规行为。为了维护兽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各级兽药监管部门对生产环节的检查力度将会不断加强。作为兽药生产企业,需要修炼好“内功”,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质量意识,把GMP要求贯穿到原辅料采购、生产操作、质量检验及销售运输的全过程,确保兽药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从而推动兽药行业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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