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27 点击: 次 来源: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研究所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六是升级服务,拓展和加强农业数字化的服务支撑。 前一阶段农村电商快速覆盖带来的发展质量不高的问题,往往突出表现在村级电商站点、县级公共服务中心、电商园、物流快递体系等农村电商服务载体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绩效差、能力闲置甚至名存实亡上。现在,农村电商的服务升级,在方向和要求上已明确:如站点的多站合一、业务叠加;物流的优化组织、统仓共配;在数字乡村建设中拓展电商载体的业务空间,提升造血能力等。此外,升级电商服务还要面向未来, 比如面向产业电商的需要,瞄准市场痛点去创新服务。对此,例如“一亩田”平台的“豆牛代卖”“豆牛金融”等,就是很好的服务创新。对于地方主体来说,建议积极关注和寻求合适的服务资源,为我所用。 七是基于市场,创新农业数字化的长效利益机制。 解决前期农村电商发展质量不高的关键,在于按市场化的逻辑实现机制升级。其重点是将政府项目的推进机制切换到市场化的轨道,并实现长效发展。未来数字乡村、数字农业、数字新基建和产业电商等,同样存在长效机制的挑战。农村电商机制升级的目的,是激发内生活力,培育造血功能。其根本是参与主体、尤其是农户、农企有获得感。对此,有三点建议:一是要以合作共赢的原则,不断完善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链;二是找到参与主体降本增效的合作点,不断做大他们利益分配的“蛋糕”;三是着眼长远合作,不断调整不合理的利益分配关系和方式。 八是面向市场,开展农产品标准化 /品牌化工作。 现在各地都很重视农产品区域品牌的打造,而从产业化的角度看,标准化其实是品牌化的内在基础。特别对农产品网货而言,产品内容可清晰描述、品质稳定可靠的标准化要求,无论对2C和2B都非常重要,甚至对后者来说更加重要。近年来主管部门推动农商互联,其中就包括联标准。对此,重点建议,要以市场为导向推进农商标准互联。 九是升级队伍,培育电商人“数商兴农”新能力。 “十三五”农村电商大发展的成果之一,就是培育和形成了一支人数在千万量级的农村电商队伍,并通过他们让电商和互联网的新理念、新事物进村入户,为未来“数商兴农”奠定了虽较广泛、却又是初步的群众基础。未来,培育更多草根网商仍有必要,但从提高发展质量的要求来说,电商队伍的升级、壮大,已经到了量质并重、质量优先的时候。特别是“数商兴农”新能力的培育,要在加强普遍性的人员培训的同时,更要通过龙头带动、组织化创新的途径实现队伍升级。 十是以“外”促“内”,加快农 业主体数字化转型。 农业主体的数字化转型,往往从交易电商化开始,通过“上云、用数、赋智”,逐步扩大和深化数字技术在企业中的应用,逐步实现流程在线化、品牌优质化、经营智能化、生态协同化、竞争高效化。这是电商升级促进农业主体数字化转型的过程,是一个由“外”到“内” 再到“外”的数字化演化和竞争力强 化的过程。鉴于不少传统企业开展电商和数字化转型的经验教训,主要建议两点:一方面,企业要统筹运营线上线下业务,特别要注重以线上促线下,而且不要仅限于导流变现;另一方面,要关注电商经营带来的隐性绩效和促变绩效,否则,就会低估电商的作用,不利于农业主体的数字化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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