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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及肉类加工业污染管控途径研究

时间:2020-10-21    点击: 次    来源:中国肉类机械网    作者:许丹宇,成琼琼 - 小 + 大

1.2.2  国内排放标准

我国一直重视对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污染的控制。在水污染控制方面,主要参考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肉类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1992)和《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1-2008);在大气污染控制方面,执行的国家标准主要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目前,《屠宰与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正处于征求意见中。

就目前的废水处理而言,《肉类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1992)中对悬浮物、BOD5、COD、动植物油、氨氮、pH值和大肠杆菌数7项指标做了规定。2017年,国家在《屠宰与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总氮、总磷、色度3项指标,与国外发达国家的排放标准相比,我国新标准的控制指标更多,且大部分排放标准更严格。在恶臭控制方面,我国在1993年颁发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对氨、甲硫醇、硫化氢、甲硫醚、三甲胺、二氧化碳、二甲二硫和苯乙烯等8个污染物浓度做了规定。国内外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比情况见下表。

国内外屠宰及加工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注:污染物指标浓度单位除美国大型屠宰厂为kg/t外,其余均为mg/L,色度为稀释倍数。

2 、污染管控的技术途径

2.1  水污染治理技术

屠宰与肉类加工业废水主要来自生产废水、配套设施的生活污水以及冷冻机房冷却水等,一般采用两级或三级处理,需根据间接或直接排放的要求,选择适当的工艺,最终满足一般排放标准或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达标排放。

2.1.1  一级处理

一级处理常用工艺包括:格栅、沉淀、混凝、气浮、隔油等工艺单元。通过一级处理可以对悬浮物、畜禽毛羽、纤维、动植物油等污染物进行有效去除,并能够满足后续生化处理的要求。

2.1.2  二级处理

二级处理主要为生化处理过程,分为厌氧生物处理技术、好氧生物处理技术及组合技术。

厌氧生物处理技术用于去除COD、BOD5、SS等国内外屠宰及加工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出水通常需要进一步采用好氧生化处理。主要技术单元及特点如下:

(1)水解酸化技术是将厌氧生物反应控制在水解和酸化阶段,水力停留时间短,可提高废水可生化性,结构简单、造价低,一般要求进水COD浓度<1500mg/L。

(2)升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污泥量大、容积负荷高,反应器采用三相分离,结构紧凑、构造简单、运行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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