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19 点击: 次 来源:兽医导刊 作者:谢滨,周淑媛等 - 小 + 大
作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动物检疫工作是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动物检疫工作可以有效防止动物疫情的传播和扩散,防止染疫动物进入到市场当中,进而使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得到保证,从而保障了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保护了广大养殖业主的生产安全。可以说动物检疫工作是对动物疫病进行控制、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播的最为有效的手段。笔者结合自身多年工作经验,就动物检疫工作的重点进行分析,希望可以为同行提供参考以及借鉴,有效提高我国动物检疫工作的水平。 一、产地检疫 1.证件检查。在动物检疫工作当中,必须要加强对动物检疫相关证明及档案,如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免疫证明、免疫标志(耳标)等检查工作的重视,尤其要对动物检疫证明进行重点检查。合格证明以及合格出证是动物检疫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基础。动物往往需要通过多个相连的环节才能从养殖场进入到消费者的餐桌当中,因而一旦动物的质量出现问题,必须保证可以溯源。对于不具备畜禽标志、免疫证明以及瘦肉精检测证明的动物不得为其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如果养殖场或者养殖户动物检疫申报后检疫不合格,不能取得有效的动物检疫证明,其所养殖的动物不得进行运输、屠宰以及销售等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缺乏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不得进行加工、储藏、运输以及流通,更不得通过不良渠道进入到人们的餐桌当中。当前,我国正在建设的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就是要保证从生产端到消费端为畜产品提供一个全方位的证据链条,进而实现检疫行为的可追溯。 2.临床健康检查。为了使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得以高质量的完成,检疫人员除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素养以外,还应做好检疫箱、听诊器、放大器、消毒设备以及记录设备等各种工作必需品的准备工作。在临床检查过程中,一旦出现疑似患病动物,应当及时采集病料并进行针对性的诊断,同时将样品的采集以及实验室检测整个过程向养殖户告知。如果产地检疫合格,就应当出具相关证明书;如果动物检疫不合格则需做好养殖户无害化处理的监督工作,并按检疫相关规程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同时做好相关的书面记录工作。 二、屠宰检疫 在屠宰检疫之前,除了要做好产地检疫所需设备的准备工作外,还需准备相关道具、样品采集箱、染色剂、快速检测设备、消毒设备以及无害化处理设备等。如果条件允许,屠宰场内还应配备显微成像以及显示设备。在动物进入屠宰场之前,首先必须做好其入场前的检验工作,看其是否具备官方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否佩戴耳标。在屠宰之前需要对动物的静态、动态以及进食情况进行重点观察。如果畜禽动物即将进入屠宰环节,做好临床观察工作可以及时发现患病情况。在屠宰之后,需要做好动物体表、头蹄、胴体以及内脏等各个部位的检疫工作。对于种用、乳用以及实验动物,还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结核病变态反应以及奶牛布鲁氏杆菌病等特定项目的实验室诊断工作。 在动物检疫工作实际开展过程中,首先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进行产地检疫以及屠宰检疫。在实际检疫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其自身的工作使命,严格检查疫区内的易感动物,无论是患病动物、患病动物的同群动物,还是未经强制免疫的动物、未佩戴畜禽免疫标志的动物,都不得放过,严禁不检疫就出证,严禁倒卖卫生证章标志。检疫人员在检疫过程中必须按时间到点到位,对检疫程序以及检疫内容进行严格规范,保证检疫设备完好,使动物检疫工作得到高质量的完成。 综上所述,动物检疫工作对于畜牧养殖产业而言意义重大,随着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动物检疫工作的压力也逐渐增大。检疫人员必须要学习专业知识以及相关法律,保证依法检疫,对病害动物严格处理,以防动物疫病的传播以及流行,保证养殖业的发展,进而维护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作者:谢滨1,周淑媛2,胡燕3,刘宏2,唐红灵2/1.重庆市忠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重庆市忠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忠州街道站,3.重庆市忠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马灌镇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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