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29 点击: 次 来源:兽医导刊 作者:许杰 - 小 + 大
3. 法制不健全、执法机制不完善。《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执法队伍的法律武器,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了相应规定,但是没有对每一个细节进行明确的规定,也没有制定详细的法律细则,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成效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4. 部门不协调、效率不高。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缺少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社会地位普遍不高,许多地方出现没人愿意分管和没人愿意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现象。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涉及部门较多,如食药监、环保、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单打独斗,各个部门各自为政,在出现问题时,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工作效率不高。 三、如何加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1. 健全监督机构。按照国家机构改革要求,做好畜牧兽医管理体系改革,深化设立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根据工作需求扩编人员,明确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职责和任务,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人员配备,深化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考核机制。 2. 完善规章制度。为满足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实际需求, 建议健全完善动物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出台相关执法操作细则,进一步提升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可操作性。 3. 增加经费投入,改善执法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提高执法工作人员待遇水平,改善办公工作条件,配备通讯、交通、监控等设施设备。组织执法人员和协检人员参加系统培训,提高业务理论和执法水平。 4. 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协同机制。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积极协调工商、食品、公安、运输等部门,加大各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借助各部门职能优势,增强联合执法效力,保障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高效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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