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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养殖保险为纽带的兽医治理四方联动机制

时间:2018-03-13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    作者:訾占超等 - 小 + 大

3.1 调整政策性保险条款

通过拓展政策性养殖业保险种类,调整保险政策,扩大养殖业保险覆盖率、养殖保险承保范围,力争做到畜禽品种的全覆盖和畜禽生命周期的全覆盖。有效利用兽医体系,进一步节省保险公司承保、勘察、理赔等环节的人、财、物。针对不同养殖水平,与畜牧兽医部门合作建立养殖场户分级管理制度;利用保险费率调节机制,对保单赔付率达到一定条件的养殖场,给予减保费、无赔款优待等优惠政策,以减轻县级财政和养殖场户的保费资金压力。尝试强制扑杀动物保险,有效利用保险公司的专业化服务,提高政府资金的补偿效益和使用效率。另外,要以规范的防疫和生物安全管理作为政策性保险的入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作为政策性保险的出口,以制度推动动物防疫工作开展,以利益驱动提高健康养殖水平。

3.2 加大无害化处理投入

通过政策扶持、专项补助、贴息贷款、税费减免等方式,加大无害化处理及收集体系经费投入力度,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备、收集运输病死动物设备车辆、动物尸体暂存冰柜冷库等列入国家农机补贴范围。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合理提高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无害化处理补贴应覆盖所有的养殖场户、畜禽品种。无害化补贴应建立储备金制度,简化补贴手续,缩短补贴周期。保险公司以“养殖场户、无害化处理厂、官方兽医、保险公司”四联单为依据进行理赔,并为无害化处理各环节的服务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建立病死动物收集上报奖励制度,对主动上报、主动收集、主动监督乱丢乱弃病死动物的行为进行奖励。优化病死动物上报、收集、处理分段补贴制度,以利益驱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无害化处理的积极性。

3.3 加强病死动物资源化利用研发力度

研究解决无害化处理产物用于非食品动物饲料、有机肥料、工业用油的标准规范等问题。重视无害化处理相关设备、工艺流程、资源化利用等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设立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突出无害化处理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鼓励无害化处理企业、兽医院校、兽医科研机构、化工企业之间的合作创新。深入挖掘病死动物生物质能能源利用,从收集、储存、处理、销售等环节入手,研究各个阶段设备仪器设备、流程工艺、资源化利用、生物质能转化等问题。深入挖掘病死动物处理过程中能量循环利用潜力和环境友好化的潜力,探索无害化处理附加增值效益高、资源化利用程度高、环境友好程度高、运行管理科学化水平高的技术路线。建立病死动物收储、处理、管理、产品销售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利用技术手段提高无害化处理企业的产品、技术收益。

3.4 建立配套资金减免机制

研究建立健康养殖与养殖保险、无害化处理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反馈性减免机制,减免养殖户所缴保费,从而提高地方政府和养殖户投保的积极性。兽医部门可以结合生物安全区等防疫管理目标,制定一套养殖场分级标准。保险公司按照标准执行,利用经济杠杆推动养殖场提高防疫水平。

3.5 加强部门合作

无害化处理和政策性保险联动机制涉及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水利、畜牧、兽医、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商务、工商、质检、保监、保险等部门,需要建立相应的联合行动、互相协作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3.6 推进信息化建设

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将畜牧兽医综合信息平台与养殖业保险信息联网。通过无害化处理信息化管理来推动养殖业保险、动物疫病防控、养殖产业模式升级改造。建立动物高死亡率及保费高赔付率预警预报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控制投保人和投保标的的对应性,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行为要依法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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