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产品安全 > 监督执法 > 文章

以养殖保险为纽带的兽医治理四方联动机制

时间:2018-03-13    点击: 次    来源: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    作者:訾占超等 - 小 + 大

1.4.3 提升兽医队伍稳定性 全国村级防疫员队伍普遍存在老龄化严重、知识层次低、专业技能差等现状,多是由于待遇低、保障差、职业吸引力不足造成的。通过无害化处理和政策性保险工作的推动,基层防疫人员参与生猪保险,协助保险公司开展清查、登记、保费收缴、死亡鉴定等工作,接受保险公司按规定支付的报酬,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基层防疫人员的收入(济源市村级防疫员月收入约 3 000 元),稳定了基层防疫队伍,推动了基层防疫工作的开展。

2 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虽然各地无害化处理和保险联动机制取得了很大成绩,同时也推动了兽医卫生工作发展,但在实践过程中也凸显了一些体制机制和具体操作上的障碍,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2.1 保险条例的局限

政策保险还未全面覆盖,造成了未入保的畜禽死亡后被乱扔乱弃,甚至违法偷售。一是畜种。目前,政策保险参保动物多为奶牛、生猪、家兔,未覆盖所有家畜家禽。二是生长阶段。如奶牛1 岁以上才能入保;生猪保险只覆盖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仔猪保险在绝大多数地方按照 20 kg 作为入保标准,实际上 5~10 kg 的断奶前后仔猪占生猪死亡率 70%~80%,是应该利用政策保险进行风险控制的重要阶段。三是养殖群体。政策保险条款对基础母猪和育肥猪年出栏量都有严格的限制,而不是面向所有养殖户。此外,保险费率的单一,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保积极性。

2.2 地方资金配套难

目前国家投资按照东中西部进行分类配套,分别按 1:2、2:1、1:0.15 标准。大部分养殖业发达的地区,经济并不发达,资金配套问题对联动机制探索实践的地方产生较大的财政压力。而东部地区一些地方考虑到当地财力以及项目立项验收等环节的复杂,对争取项目投资的积极性不高。

2.3 养殖规模的限制

养猪保险基本上都规定了参保条件,一般要求能繁母猪存栏量为 30 头以上,育肥猪存栏量100 头以上。未达到此规模的,要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或以(乡)村为单位,以统保方式参加保险。而我国散养规模仍占很大比例,多数地区也尚未开展养猪专业合作,因此这些散养户就成了养猪保险的盲区,无害化处理有效监管的障碍。浙江省提出“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战略发展目标,严禁进行人畜混养。政府划定专门区域引导养殖户,并且限定了入住养殖专区的门槛,通过这个手段有效地提升全省的规模化养殖水平。

2.4 无害化补助标准低

目前,只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有补助,牛羊等其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尚无补助政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每头补助仅 80 元,以年出栏 50 头以上生猪规模为享受补助标准,而全国 50 头以下散养户生猪出栏量占总数的三分之一。补助从申请到入账周期长,人工处理成本较高,因此部分养殖户猪死后宁愿不要 80 元的补助而选择随意丢弃。牛羊等其它动物由于没有无害化处理补助,加之未实行定点屠宰,因此乱扔乱弃、违法屠宰上市现象更为严重。

2.5 信息化建设滞后

调研中发现,畜牧兽医综合信息平台与养殖业保险信息未联网,不能及时实现信息共享,需要进一步规划养殖场信息、养殖保险信息、病死动物收集系统、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各个环节中信息化建设,做好信息系统的标准化建设,将无害化处理系统纳入到从养殖到无害化处理 / 屠宰环节全链条监管体系中。

2.6 动物标识体系缺陷

耳标磨损、脱落严重,造成保户在报案时报错耳标号,给理赔工作造成一定麻烦。另外,还有一部分养殖户在畜禽出栏时才加挂耳标,若出栏前动物死亡会产生理赔道德风险,或者难以理赔。识读器质量差、价格高、版本落后、体积大、功能少、灵敏度差,在部分山区、光线较暗的地方或耳标有污损时无法识读。由于耳标和识读器应用的局限,导致动物标识追溯体系中的基础信息严重不足。

3 做好无害化处理与政策性保险联动的建议

充分发挥兽医体系行政力量和利用保险公司业务资源,建立促进养殖业防疫能力加强的保险机制,并将国家相关支持政策用足用好,从而实现养殖行业有保障、防疫工作有抓手、无害化处理有成效、保险公司有效益。

上一篇:动物诊疗环节监督执法需认清3个概念

下一篇:动物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自我规制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403号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电话:0319—316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