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为防止病死畜禽流入“餐桌”或随意抛弃,《规划》要求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建立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加快形成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业保险联动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和运营,促进病死畜禽资源化利用。 七、记者:兽药产业是防治动物疾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支撑产业。《规划》将如何引导兽药产业健康发展? 于康震:《规划》立足促进兽医产业转型升级,兼顾当前和长远,提出了一系列措施。首先,《规划》强调进一步创新兽药管理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制度,修订兽药注册办法,调整不同类别兽药注册要求,建立符合中兽药特点的注册制度,科学设定宠物用药质量标准与食品动物用药质量标准。其次,《规划》强调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势头。提高兽药生产经营技术门槛,淘汰生产工艺落后、质量安全隐患大的兽药产品。改革完善强制免疫疫苗定点企业指定制度。完善新兽药安全评价标准,加大兽用抗菌药安全风险评估力度,加快淘汰高风险品种。支持研发新型抗感染药物,动物专用原料药及制剂、安全高效的多价多联疫苗、新型标记疫苗及兽医诊断制品、宠物和水产用疫苗。逐步压减转瓶培养方式、粉散预混剂等简单剂型生产能力。第三,《规划》强调进一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支持兽药连锁经营,促进兽药电子商务规范发展。严格管理抗菌药物原料药的销售渠道,禁止抗菌药物网络销售。建立兽药研发、生产和经营企业信用记录,实施基于企业信用评价的差别化监管制度。第四,《规划》强调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建设。建立兽药质量标准评价和淘汰机制,加大兽药特别是中兽药中非法添加其他成分检测方法标准制订力度,实施兽药标准物质与兽药注册准入关联审批。第五,《规划》强调进一步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完善兽用生物制品检测体系,提高兽用生物制品质量监控能力。支持兽医诊断制品标准化、规范化生产。科学布局全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点,加强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和风险评估,完善国家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库。建立兽药中非法添加物检测平台,提高兽药非法添加其他成分检测能力。 八、记者:生猪屠宰行业管理职能调整以来,农业部一直致力于加强屠宰行业管理,《规划》在引导生猪屠宰行业发展上提出了哪些举措? 于康震:《规划》在生猪屠宰行业管理方面突出强调三个重点。一是优化产业布局。强调培育屠宰加工龙头企业,支持养殖屠宰加工融合发展,推动建立屠宰企业与上下游产业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淘汰手工和半机械化小型屠宰场点,坚决关闭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屠宰企业。二是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生产。严格代宰条件,规范代宰行为,监督代宰企业执行屠宰操作规范和质量安全标准。推动屠宰企业自营化发展。完善肉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实行肉品分类分级制度。严格落实屠宰检疫、肉品品质检验和“瘦肉精”等风险物质检测制度。三是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屠宰行业管理和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健全屠宰企业日常监管和定期巡查制度。 九、记者:加强科技支撑是做好兽医工作的关键,《规划》在引导兽医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方面做出了哪些安排部署? 于康震:创新驱动是国家命运所系、大势所趋,是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开辟发展新空间,实现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双目标”的战略选择。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创新发展,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适应和引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必须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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