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产品安全 > 动物检疫 > 文章

抗生素从严监管引发的思考

时间:2015-11-14    点击: 次    来源:阳光畜牧网    作者:检测云中心 - 小 + 大

        2015 年9月1日,我国农业部发布第2292 号公告称,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农业部组织开展了部分兽药的安全性评价工作。经评价,认为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可能对养殖业、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者存在潜在风险。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决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撤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用于非食品动物的产品外,停止受理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申请。②自2015 年12 月31 日起,停止生产用于食品动物的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涉及的相关企业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同时撤销。2015 年12 月31 日前生产的产品,可以在2016年12月31日前流通使用。③自2016年12月31 日起,停止经营、使用用于食品动物的洛美沙星、培氟沙星、 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原料药的各种盐、 酯及其各种制剂。此公告(后文称 “禁抗令”) 一出,在行业内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众说纷纭,成为近期不少行业会议的热议话题之一。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均属于喹诺酮类抗菌药, 具有抗菌谱广、杀菌力强、吸收快、体内分布广泛、可治疗各个系统或组织的感染性疾病、抗菌作用独特、使用方便、不良反应小等特点,在人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食用动物施用某些抗生素后, 有些微生物不能被杀灭,存活在动物体内并继续繁殖,通过畜禽粪便和垫料还田,人食用肉类或蔬菜时可能直接将这些耐药性的微生物摄入体内,因而也产生耐药性。禁止这四类抗生素在食用动物中的使用,是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的结果和人类健康的需要。
        一、 抗生素禁止作为饲料添加剂的情况
        随着抗生素的应用发展,其对人类安全的威胁日益凸显,世界上众多国家和地区都对其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范或者明令禁止。1986年,瑞典首先禁止在饲料中使用抗生素,成为第一个禁止使用抗生素作为饲料添加剂的国家。1995 年开始,丹麦、芬兰、德国相继终止了阿伏霉素在饲料中的使用。2000年 1月起,丹麦抗生素只限于按处方用于治疗动物疾病。从2006 年1月 1日起,欧盟成员国全面禁止所有抗生素在饲料中使用。我国农业部对抗生素使用的监管也在不断加强,2001 年颁布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2012年施行新修订的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对抗生素类饲料添加剂进行严格控制。
       二、对兽药企业的影响
        此次公告将给兽药企业带来一些影响,据《中国动物保健》杂志整理的数据显示,此令一出,包括2015年新批准的共5 089 个兽药批准文号将被废除, 涉及 1 333 家兽药企业,也就是对66%的兽药企业产生影响。同时,一半的作废文号集中在20%的企业里,最多的一家企业将被废除22 个批准文号。而根据《兽药产业发展报告(2013 年度)》的数据估算,此次废止的产品将腾出24.83亿元抗生素制剂市场空间和9.96亿元的抗生素原料市场空间。此外,涉及的销售企业会更多, 全国养殖行业常用药处方需更改。此 “禁抗令” 一出,兽药企业有损失是必然,很多兽药企业开始很迷茫。但需要认识到此令是科学技术、 检测技术进步的必然结果,也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此“禁抗令”对畜牧业来讲是挑战,同时也潜在巨大的发展机遇。
        三、行业面临的挑战
        1、 育种考验:经过多年的培育和选育,国内具有了不少优秀的家禽品种。但随着减抗、限抗的不断发展,从种源上培育生命力更强、 生产性能更好的品种成为育种工作者面临的严峻考验。
        2、 严格的饲养管理:对抗生素的使用一直充满争议,但在畜牧业上减少抗生素是发展趋势。为了达到减少使用的目的,要从厂址的选择、 厂区的规划布局开始就考虑生物安全措施。在养殖过程中,必须加强饲养管理,科学的饲养管理能提高畜禽自身的抵抗力。肠道健康在家禽生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要注重家禽肠道的健康。北卡罗莱那州立大学的 Peter Ferket博士指出,只有健康的肠道才能够最大地消化和吸收营养物质。在没有使用抗生素的情况下,保护肠道是提高畜禽抵抗力和生产性能的一个关键措施。

上一篇: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问题的解决办法

下一篇:猪检疫中囊虫、旋毛虫、住肉孢子虫的鉴别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403号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电话:0319—316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