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发展论坛 > 养猪业篇 > 文章

两会代表:不要虚报养猪数量害了养户

时间:2015-03-13    点击: 次    来源:南方农村报    作者:阳光畜牧网 - 小 + 大

  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对畜牧业的建言:
  不要虚报养猪数量害了养户
  近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23位畜牧业代表和委员中,养殖企业11人,饲料企业3人,屠宰加工企业2人,乳品加工企业2人。两会代表和委员就屠宰、养猪前景、价格调控、兽药和环保方面发表了自己的建议。
  关于屠宰:湖北省随州市广水郝店镇养殖专业户黄俊疾呼国家出手规范生猪市场,保护养殖户利益。黄俊反映:“现在,我们卖一头猪亏400元,屠宰场却赚了600元,我们也不能看着猪饿死啊!”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江超则认为,生猪屠宰垄断才是主因!一大批小型屠宰企业因此倒闭。
  湖北春晖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谭伦蔚表示,生猪跨区域流通还比较困难,加上大型屠宰企业也私下储备冷冻肉,对猪价的控制能力越来越明显。
  另外,双汇集团董事长万隆认为,据不完全统计,美国仅有约70家屠宰企业,我国大小屠宰厂15000家以上,因此导致监管困难,私屠滥宰屡禁不止,病害肉、注水肉等食品安全问题长期不能解决。
  万隆建议,应废除生猪定点屠宰,参照发达国家先进的经验,与其他食品生产企业管理一样,实行许可制度;鼓励、实行品牌化经营,各销售点销售时应标明猪肉生产企业或商标,便于责任追溯。
  关于养猪前景:湖北省农业厅副厅长王红玲表示,养猪业也存在产能过剩,现在跌价也是行业调整和洗牌的表现之一。一方面,大企业在快速扩张,饲料巨头纷纷布局养猪业;另一方面,小散户扩大养猪规模,年出栏商品猪数量增加很快。
  王红玲分析,2014年,国家针对养猪业的补贴政策也在变化,不再鼓励新建猪场,把有限的补贴用到猪场改造与环保设备投资方面。从投入产出比来看,散户投资养猪越来越不划算了。
  安徽省民建委员会副主委,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中心主任赵皖平认为国内生猪市场容量基本是定性的,生猪产业不会有再大发展,现在基本平稳。
  谭伦蔚则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普及生猪价格保险,让猪价逐渐趋向稳定;散户养殖充分利用互联网,及时掌握猪价行情信息,开展电子商务。
  关于价格调控: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建议:破解“猪周期”要依靠科学,不能盲目跟从,要依靠大数据研究、分析生猪生产与市场需求之间的关系。近年来,全国各地相继建成规模养殖场,国家应该在鼓励、支持规模化养殖的同时,也应该从宏观的角度,在大量统计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研究体系,为养殖业提供必要的决策信息,减少由于经济周期变化给养殖业带来的影响。
  他认为各级政府不能把养多少猪当成自己的政绩来看待,设定今年养猪的数量必须多于去年,有一种惯性思维叫“不能少,要比以前好”,有些地方在统计数据上作假,虚报养殖数量,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给国家决策带来失误,更重要的是给养殖企业和农民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他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把官方统计数据与民间互联网的大数据相结合,让数据更精确,让决策更准确,让农民得实惠。
  关于兽药:全国人大代表、祐康集团董事长戴天荣提出,从我国近年来的监管实践和司法实践看,我国农兽药残留标准仍然存在两大问题,突出表现为“明物质”缺标准,主要指已登记使用的农兽药和已明令禁限用的物质。我国登记的兽药350种,但仅对94种兽药制定限量551个:“暗物质”缺预防,主要是新出现或者可能出现的危害物质。这类物质既难预知,也难监管,往往一经发现就会在全产业链传导,造成全国性甚至全球性恐慌。
  他认为可借鉴国际做法和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经验,尽快将农兽药残留标准管理制度从“法不禁止即允许”的列举制转变为“法不允许即禁止”的准许制。“准许列表”之外的物质都执行“一律标准”,一般是不得检出。而“准许列表”之内的物质都会有一个具体的限量值,至少先有“规”,哪怕暂时不完善。
  关于环保:全国人大代表、正邦集团董事长林印孙认为,随着这几年的农业转型,慢慢的规模化、专业化,养猪、养家禽的人专门搞养殖,不种地,而种地的人又不搞养殖,种地的缺少有机肥,过量使用化肥。
  另外一方面,养殖又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处理动物的排泄物,把很好的有机肥处理成符合排放标准的水排放出去,要投入很大成本。如果可以合理地规划,养多少猪就种多少亩地,把比例搭配好,猪的排泄物正好适合这些土地的需要。这样可以变废为宝,一举两得,既降低了养猪的环保成本,也可以使良田得到有机肥的补充。 
    (文章来源:南方农村报 ,作者:江永强)

上一篇:赵皖平;养猪业进入大洗牌

下一篇:适度规模家庭农场是中国养猪业未来核心主力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 联系方式 | 关于阳光
冀公网安备 13050002001403号

|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浏览 
冀ICP备14003538号  |   QQ:472413691  |  电话:0319—3163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