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1月6日报道,广西3名人员加工病死猪肉超1.5吨受审;中国质量新闻网11月6日报道,收购并加工出售病死猪肉,6名黑心商贩获刑罚。然而这绝非个例,新华网8月30日报道4万斤病死猪肉流入多地;检察日报8月26日报道,农场“流出”病死猪肉4.2万斤……最近一连串新闻,将黑作坊加工的病死猪肉推到餐桌的,推向寻常百姓眼前,我们这个舌尖上的国度难免人人自危,食品安全问题一次又一次摆上桌面。 为何病死猪肉贩卖、制作屡禁不绝?高额利润首当其冲,对于猪场养殖人员而言,发现的病死猪肉按规定需要就地掩埋做无害化处理,这意味着养殖的猪零收益,而2元到3元左右一斤的收购价(整只卖价格,如先期处理价格会在3元到5元),对猪场养殖人员而言意味着能够保本甚至微利。病死猪肉的加工人员对病死猪染色、腌泡、熏制等方式加工后,以9元左右一斤的价格制作熏肉(也有制作为香肠,价格不一)卖到摊点、餐馆等市场,摊点和餐馆人员则以12元到19元一斤(熏肉价格)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相关人员中间利润甚至可达200%。低成本、高收益刺激着不少人不惜以身试法。 而“九龙治水”让监管流于形式,削弱了打击力度,降低犯罪成本。据现行管理体制,商务、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直接负责生猪从养殖到屠宰、加工、流通、销售、消费各个环节的监管,不可不谓阵容强大。然而我们却鲜见哪个部门打击数万斤病死猪肉的新闻,反而使公安成为了保卫食品安全的主力军——这意味着执法的滞后,更形象的说就是这些病死猪肉都已飞入寻常百姓家,而没有将食品安全问题解决在第一环节。深究之后,我们会发现现行管理漏洞百出:商务部门是驻点办案,精力主要放在正规的生猪定点屠宰场上,隐蔽的屠宰就难以查找;工商只管登记和超市;卫生部门将职能划出。最终病、死猪肉的游击队在部门联防的漏洞间穿梭,游刃有余。 如何别了病死猪肉?笔者认为首先要加大食品安全犯罪领域的打击力度,建立威慑力量,刑法修正案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出台,危害食品安全入刑渐渐成为常规,这让违规生产销售者都要事先考虑行为结果。其次要对现行监管体制进行反思,加快机构改革进度,建立有针对性的、打击常态化的监管队伍。同时针对监管不作为和乱作为加大渎职打击力度。第三、笔者认为政策应有人性的一面,不应该一禁了之。对于猪场养殖人员,在发现病死猪后,应建立相应的帮扶基金或奖励基金,鼓励其对病死猪肉进行无害化处理,将问题解决在源头,而这也势必挤压食品安全犯罪的利润空间,减少犯罪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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